选项 B、D,税收滞纳金、罚款是企业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而承担的费用,不得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知识点拓展】
不得税前扣除项目
(1)以下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在税前扣除:
①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②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③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④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⑤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⑥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⑦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2)下列项目不得扣除:


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知识点拓展】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纳税人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
但不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选项B,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的部分,不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021年甲企业(计算机制造企业)取得销售收入200万元,广告费支出45万元,上年结转广告费15万元。已知广告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在计算甲企业2021 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广告费支出为( )万元。
计算机制造企业广告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为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2021年甲企业广告费税前扣除限额=200×15%=30(万元),待扣除广告费=当年实际发生额(45万元)+上年结转额(15万元)=60(万元)>扣除限额30万元,因此甲企业2021年税前准予扣除的广告费为30万元。

选项A,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限额=2 000×12%=240(万元),实际发生额200万元,未超过扣除限额,准予在税前全额扣除。选项B,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限额=1 500×14%=210(万元),实际发生额160万元,没有超过扣除限额,准予在税前全额扣除。选项C,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1 500×8%=120(万元),实际发生额40万元,未超过扣除限额,税前允许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为40万元。选项D,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期间的厂房租金支出50万元,应按租金所属年度分别在2020年度和2021年度扣除,而非全部在2021年度扣除。
【知识点拓展】限额扣除项目
(1)三项经费:①职工福利费≤工资薪金总额14%②工会经费≤工资薪金总额2%③职工教育经费≤工资薪金总额8%;
(2)党组织工作经费:国有企业、非公企业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支出实行限额扣除:≤工资薪金总额1%;
(3)业务招待费:①发生额的60%②≤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两者的较低者;
(4)广告和业务宣传费:≤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①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企业≤30%,②烟草企业不得扣除;
(5)公益性捐赠:≤年度利润总额12%;
(6)补充养老、补充医疗保险分别≤工资总额的5%;
(7)利息和借款费用: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8)手续费及佣金:①保险企业:(全部保费收入-退保金额)×18%②其他企业:合同金额的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