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限额=100×14%=14(万元),实际发生18万元,超过扣除限额,税前准予扣除14万元; (2)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100×8%=8(万元),实际发生1.5万元,未超过扣除限额,准予全额税前扣除; (3)准予扣除的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金额合计=14+1.5=15.5(万元)。


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知识点拓展】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纳税人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
但不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1)本题考查的是涉及商业折扣的企业所得税处理,而非增值税处理;(2)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不含增值税)确定商品收入金额,因此,本题应确认产品销售收入=45.2÷(1+13%)×90%=36(万元)。
【知识点拓展】
(1)商业折扣: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价格上给予的价格扣除。
①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涉及商业折扣的,不论销售额和折扣额是否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内分别注明,均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②增值税
增值税涉及商业折扣的,只有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内分别注明,才能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2)现金折扣:为了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选项B,财产转让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知识点拓展】
非居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2021年甲企业(计算机制造企业)取得销售收入200万元,广告费支出45万元,上年结转广告费15万元。已知广告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在计算甲企业2021 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广告费支出为( )万元。
计算机制造企业广告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为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2021年甲企业广告费税前扣除限额=200×15%=30(万元),待扣除广告费=当年实际发生额(45万元)+上年结转额(15万元)=60(万元)>扣除限额30万元,因此甲企业2021年税前准予扣除的广告费为30万元。

甲电子设备公司为居民企业,属于主要从事电子设备的制造业务的大型企业。2023年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销售货物收入2 000万元,提供技术服务收入500万元,转让股权收入3 000万元。经税务机关核准上年已作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其他应收款15万元。 (2)缴纳增值税18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18万元,房产税25万元,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43万元。 (3)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50万元。 (4)支付残疾职工工资14万元;新技术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19万元;当年购进专门用于研发的设备一台,价值35万元;购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一台,投资额60万元,购置完毕当年即投入使用。
已知: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1)销售货物收入(选项A);(2)提供劳务收入(选项D);(3)转让财产收入(选项C);(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5)利息收入;(6)租金收入;(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8)接受捐赠收入;(9)其他收入(选项B)。
【知识点拓展】收入总额与销售收入
(1)收入总额是指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
①企业取得收入的货币形式,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
②企业取得收入的非货币形式,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非货币形式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
(2)一般企业中,销售(营业)收入:
①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
②不包括: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
[注意]
对“收入总额”和“销售(营业)收入”做好区分:
①如果题目问的是“收入总额”,是包括投资收益的。
②如果题目问的是“销售(营业)收入”,则不包括投资收益。
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税金不包括缴纳的增值税和预缴的企业所得税。
【知识点拓展】
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下列项目不得扣除: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50×60%=30(万元)>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2=(2 000+500)×5‰=12.5(万元),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只能扣除12.5万元。
【知识点拓展】
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 60% 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 ( 营业 ) 收入的 5‰ 。
[提示]以上述两项中较低者作为扣除限额 。
[注意]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实际发生额的 60% 计入筹办费,准予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