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于申请人是单位,该本票只能是转账银行本票;(2)申请人因银行本票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或者其他原因要求退款的,对于在本行开立存款账户的申请人,出票银行只能将款项转入原申请人账户;对于现金银行本票和未在本行开立存款账户的申请人,才能退付现金。
【知识点拓展】
银行本票
选项A,在票据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 ①汇票被拒绝承兑的; ②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 ③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④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选项B、D,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以不按照票据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选项C,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应当提供被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不能出示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但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责任。
【知识点拓展】
(1)票据追索的适用情形:
到期后追索——到期后被拒绝付款;
到期前追索——①被拒绝承兑;②承兑人或付款人死亡、逃匿;③承兑人或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等。
(2)被追索人:
①票据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②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以不按照票据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
③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票据债务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
(1)张某与王某之间存在真实的交易关系,属于给付对价取得票据的情形,王某作为收款人享有票据权利;(2)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胡某),或者明知有上述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陈某),不享有票据权利;(3)黄某无对价取得票据,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陈某)的票据权利,既然陈某不享有票据权利,黄某也不享有票据权利。
【知识点拓展】
票据权利的取得:
①一般情况:必须给付对价
②特殊情况: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但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前手
③不享有票据权利:因欺诈、偷盗、胁迫或明知有上述情形出于恶意而取得票据的;持票人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票据的
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由出票人授权补记。
【知识点拓展】
支票的记载事项:
1.必须记载事项:表明“支票”的字样、出票日期、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出票人签章、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2.授权补记事项:金额、收款人名称。
3.相对记载事项:出票地未记载的3选1(营业场所、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付款地未记载的为营业场所。
选项A、B,票据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选项C,出票人记载“不得转让”的,票据不得背书转让。选项D,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背书有效,被背书人享有票据权利,可以继续背书转让。
【知识点拓展】
背书的特别规定:
银行卡按是否具有透支功能分为信用卡和借记卡,前者可以透支,后者不具备透支功能。信用卡按是否向发卡银行交存备用金分为贷记卡、准贷记卡两类。借记卡根据功能不同分为专用卡、储值卡和转账卡。
【知识点拓展】银行卡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