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于远期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是汇票到期日起10日。
【知识点拓展】
票据的提示付款期限
①支票:自出票日起10日;
②银行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
③银行本票:自出票日起最长不超过2个月;
④商业汇票:自票据到期日起10日;即付票据自出票日起1个月。
提示付款期限记忆小口诀:汇1本2支商10。
选项A,票据上未记载保证日期的,以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
【知识点拓展】
保证的记载事项:
选项A、B、C,持票人只能向“汇票的承兑人、本票的出票人、支票的付款人”行使付款请求权。选项D,只有当付款请求权不能实现时,持票人才能向“汇票的背书人”行使追索权。
【知识点拓展】
票据权利是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选项B,商业汇票(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个人不能使用。
【知识点拓展】
四种结算票据比较
本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在我国,本票仅限于银行本票,即银行出票、银行付款。
【知识点拓展】
银行本票
选项B,银行在办理划款时,付款人存款账户不足支付的,应通过被委托银行向收款人发出未付款项通知书。选项C,单位和个人凭已承兑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均可以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选项D,委托收款在同城、异地均可以使用。
【知识点拓展】
委托收款:
1.适用范围
①单位和个人、同城和异地。
②“已承兑”的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
2.程序
(1)签发
委托收款以银行以外的单位为付款人的,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付款人开户银行名称;以银行以外的单位或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个人为收款人的,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收款人开户银行名称;未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个人为收款人的,必须记载被委托银行名称。
(2)付款
①以银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当在当日将款项主动支付给收款人。
②以单位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及时通知付款人。银行在办理划款时,付款人存款账户不足支付的,应通过被委托银行向收款人发出未付款项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