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项A,在票据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 ①汇票被拒绝承兑的; ②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 ③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④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选项B、D,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以不按照票据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选项C,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应当提供被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不能出示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但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责任。
【知识点拓展】
(1)票据追索的适用情形:
到期后追索——到期后被拒绝付款;
到期前追索——①被拒绝承兑;②承兑人或付款人死亡、逃匿;③承兑人或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等。
(2)被追索人:
①票据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②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以不按照票据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
③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票据债务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
选项A,属于间接损失,不得列入追索金额。
【知识点拓展】
票据追索的内容包括:本金、利息、费用(不包括间接损失)
(1)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以请求被追索人支付下列金额和费用:
①被拒绝付款的票据金额;
②票据金额自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
③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2)被追索人依照前述规定清偿后,可以向其他票据债务人行使再追索权,请求其他票据债务人支付下列金额和费用:
①已清偿的全部金额;
②前项金额自清偿日起至再追索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
③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汇款回单只能作为汇出银行受理汇款的依据,“收账通知”是银行将款项确已收入收款人账户的凭据。
【知识点拓展】
汇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