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有(     )。
  • A.电动汽车
  • B.汽油
  • C.烟丝
  • D.啤酒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

选项A,电动汽车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


【知识点拓展】

消费税的税目共有15个:烟、酒、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和涂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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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第4章 第3节 消费税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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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环节中,应征收消费税的是(     )。
  • A.超市零售白酒
  • B.汽车厂销售自产电动汽车
  • C.批发电子烟
  • D.百货公司零售高档化妆品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A、D,属于零售环节,而白酒、高档化妆品均不属于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选项B,电动汽车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选项C,电子烟是在生产和批发两个环节征收消费税。


【知识点拓展】

消费税征税环节:

(1)单一环节征税(只征收一次)

①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一般消费品。

②零售环节:金银铂钻。

(2)双环节征税(征收两次)

①生产环节已征→批发环节加征:卷烟、电子烟。

②生产环节已征→零售环节加征:超豪华小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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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受托加工一批烟丝,委托方提供的烟叶成本49 140元,甲卷烟厂收取含增值税加工费2 373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3%,消费税税率为30%,无同类烟丝销售价格。计算甲卷烟厂该笔业务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 A.[49 140+2 373÷(1+13%)]÷(1-30%)×30%=21 960(元)
  • B.(49 140+2 373)÷(1-30%)×30%=22 077(元)
  • C.49 140÷(1-30%)×30%=21 060(元)
  • D.(49 140+2 373)÷(1+13%)÷(1-30%)×30%=19 537(元)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1)甲卷烟厂收取的“2 373元”是含增值税加工费,应作价税分离处理,选项B、C错误;(2)“49 140元”是成本,不含增值税,不需作价税分离处理,选项D错误。


【知识点拓展】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委托加工

(1)先看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

(2)如无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从价计征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复合计征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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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2021年10月,甲烟草批发企业向乙卷烟零售店销售卷烟200标准条,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20 000元;向丙烟草批发企业销售卷烟300标准条,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30 000元。已知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比例税率为11%,定额税率为0.005元/支;每标准条200支卷烟。甲烟草批发企业上述业务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
  • A.20 000×11%+200×200×0.005=2 400(元)
  • B.20 000×11%+200×200×0.005+30 000×11%+300×200×0.005=6 000(元)
  • C.20 000×11%+30 000×11%=5 500(元)
  • D.30 000×11%+300×200×0.005=3 600(元)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1)烟草批发企业向乙卷烟零售店销售卷烟,属于卷烟在批发环节的销售,应缴纳消费税;而甲烟草批发企业向丙烟草批发企业销售卷烟,属于批发企业之间的销售,不缴纳消费税。因此本题仅就甲烟草批发企业向乙卷烟零售店销售的200标准条卷烟缴纳消费税。(2)卷烟复合计征消费税,甲烟草批发企业应缴纳消费税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20 000×11%+200×200×0.005=2 400(元)。


【知识点拓展】

1.消费税征税环节

(1)单一环节征税(只征收一次)

①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一般消费品。

②零售环节:金银铂钻。

(2)双环节征税(征收两次)

①生产环节已征→批发环节加征:卷烟、电子烟。

②生产环节已征→零售环节加征:超豪华小汽车。

2.消费税的计税方式

(1)从价计征(大部分应税消费品)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2)从量计征(啤酒黄酒成品油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3)复合计征(卷烟白酒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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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需要征收消费税的环节是(     )。
  • A.生产销售白酒
  • B.零售金银首饰
  • C.批发实木地板
  • D.进口木制一次性筷子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C,木地板在生产环节征收消费税,批发环节不征收消费税;只有“卷烟和电子烟”在批发环节加征消费税选项A、B、D,酒在生产环节征收消费税,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进口木制一次性筷子在报关进口时征收消费税。


【知识点拓展】

消费税征税环节

(1)单一环节征税(只征收一次)

①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一般消费品。

②零售环节:金银铂钻。

(2)双环节征税(征收两次)

①生产环节已征→批发环节加征:卷烟、电子烟。

②生产环节已征→零售环节加征:超豪华小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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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判断题]雪茄烟适用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相结合的复合计征办法征收消费税。(     )
  • A.
  • B.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卷烟采用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相结合的复合计征办法,烟丝、雪茄烟和电子烟均为从价计征。


【知识点拓展】

消费税计税方法:

(1)从价计征(大部分应税消费品)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2)从量计征(啤酒黄酒成品油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3)复合计征(卷烟白酒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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