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1)甲烟草批发企业向乙卷烟零售店销售卷烟,属于批发企业向零售单位销售,应缴纳消费税;而甲烟草批发企业向丙烟草批发企业销售卷烟,属于批发企业之间的销售,不缴纳消费税。因此本题仅就甲烟草批发企业向乙卷烟零售店销售的200标准条卷烟缴纳消费税。(2)卷烟复合计征消费税,甲烟草批发企业应缴纳消费税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20 000×11%+200×200×0.005=2 400(元)。
【知识点拓展】
消费税的计税方式
(1)从价计征(大部分应税消费品)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2)从量计征(啤酒、黄酒、成品油)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3)复合计征(卷烟、白酒)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拓展练习
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的只有“金银铂钻”、超豪华小汽车,故选项B正确,选项C、D不正确。电池在一般环节(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需要缴纳消费税,选项A正确。
【注意】消费税的“生产” 环节包含“生产销售”和“自产自用”两种情形,因此题目中表述“生产销售”无误,考试也会有这样的表达形式。

选项D,调味料酒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不征收消费税。
【知识点拓展】
消费税的税目——酒
①包括白酒(含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黄酒、啤酒和其他酒(如葡萄酒、药酒、果木酒、汽酒等);
②不包括酒精、调味料酒。

(1)纳税人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职工福利,属于自产自用用于其他方面,应于移送使用时缴纳消费税;(2)计算应纳消费税时,先找纳税人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无同类售价再组价,本题无同类高档化妆品销售价格,因此组价;(3)高档化妆品从价计征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应纳消费税税额=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 68 000×(1+5%)÷(1-15%)× 15%=12 600(元)。

选项A、C、D,均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选项B,电子烟属于消费税“烟”税目下的子目,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
【知识点拓展】
消费税的税目共有15个:
烟、酒、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和涂料。

对酒类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除啤酒、黄酒外)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征收消费税,因此选项A、C、D表述正确,选项B表述不正确。
【知识点拓展】
包装物租金VS包装物押金
(1)包装物租金:属于“价外费用”,为含税价需要价税分离;
(2)包装物押金的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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