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1)甲烟草批发企业向乙卷烟零售店销售卷烟,属于批发企业向零售单位销售,应缴纳消费税;而甲烟草批发企业向丙烟草批发企业销售卷烟,属于批发企业之间的销售,不缴纳消费税。因此本题仅就甲烟草批发企业向乙卷烟零售店销售的200标准条卷烟缴纳消费税。(2)卷烟复合计征消费税,甲烟草批发企业应缴纳消费税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20 000×11%+200×200×0.005=2 400(元)。
【知识点拓展】
消费税的计税方式
(1)从价计征(大部分应税消费品)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2)从量计征(啤酒、黄酒、成品油)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3)复合计征(卷烟、白酒)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拓展练习
选项B,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省的,不适用由总机构汇总缴纳的特殊规定,应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分别向各自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选项C,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选项D,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为个人的,由“委托方”向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知识点拓展】
消费税纳税地点:



选项D,调味料酒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不征收消费税。
【知识点拓展】
消费税的税目——酒
①包括白酒(含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黄酒、啤酒和其他酒(如葡萄酒、药酒、果木酒、汽酒等);
②不包括酒精、调味料酒。

实行“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有啤酒、黄酒、成品油,选项A、C当选。葡萄酒和药酒均属于“其他酒”,实行从价计征消费税,选项B、D不当选。
【知识点拓展】
消费税税率


对酒类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除啤酒、黄酒外)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征收消费税,因此选项A、C、D表述正确,选项B表述不正确。
【知识点拓展】
包装物租金VS包装物押金
(1)包装物租金:属于“价外费用”,为含税价需要价税分离;
(2)包装物押金的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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