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1)甲烟草批发企业向乙卷烟零售店销售卷烟,属于批发企业向零售单位销售,应缴纳消费税;而甲烟草批发企业向丙烟草批发企业销售卷烟,属于批发企业之间的销售,不缴纳消费税。因此本题仅就甲烟草批发企业向乙卷烟零售店销售的200标准条卷烟缴纳消费税。(2)卷烟复合计征消费税,甲烟草批发企业应缴纳消费税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20 000×11%+200×200×0.005=2 400(元)。
【知识点拓展】
消费税的计税方式
(1)从价计征(大部分应税消费品)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2)从量计征(啤酒、黄酒、成品油)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3)复合计征(卷烟、白酒)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拓展练习
(1)红酒属于“其他酒”,实行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2)对酒类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啤酒、黄酒除外)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2.26万元(含增值税收入,应价税分离),无论押金是否返还也不管会计上如何核算,在收取时就应并入酒类产品的销售额,征收消费税。(3)本题中取得的是“含增值税”价款45.2万元,应价税分离;1.13万元的手续费属于价外费用,为含增值税收入,应价税分离。(4)甲酒厂该笔业务应缴纳消费税税额=(45.2+2.26+1.13)÷(1+13%)×10%=4.3(万元)。
【知识点拓展】
包装物租金 VS 包装物押金
(1)包装物租金:属于“价外费用”,为含税价需要价税分离;
(2)包装物押金的辨析:

提示:啤酒、黄酒实行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计税依据为销售数量,与销售额无关,因此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逾期均不征收消费税。
【注意】
①销售额不含增值税,如果题目中所给数据是含税的,需要先做价税分离。
②价外费用、包装物押金默认含增值税,需要先做价税分离。


(1)实行从价定率征收的应税消费品,其计税依据为含消费税但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在本题中,“107.35万元”为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应价税分离换算成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07.35÷(1+13%);(2)甲地板厂当月该业务应缴纳消费税税额=107.35÷(1+13%)×5%=4.75(万元)。
【知识点拓展】
从价计征消费税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①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价格,因为增值税是价外税;如果题目中所给数据是含税的,需要先做价税分离。
②价外费用、包装物押金默认含增值税,需要先做价税分离。
③消费税为价内税,销售额中已包含消费税,无需再除以(1-消费税税率)换算(组成计税价格情形除外)。


选项A、B、C、D,均可以扣除已纳消费税。
【知识点拓展】
已纳消费税的扣除——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

【注意】允许抵扣税额的税目不包括酒(外购葡萄酒除外)、摩托车、小汽车、高档手表、游艇、电池、涂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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