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1)甲烟草批发企业向乙卷烟零售店销售卷烟,属于卷烟在批发环节的销售,应缴纳消费税;而甲烟草批发企业向丙烟草批发企业销售卷烟,属于批发企业之间的销售,不缴纳消费税。因此本题仅就甲烟草批发企业向乙卷烟零售店销售的200标准条卷烟缴纳消费税。(2)卷烟复合计征消费税,甲烟草批发企业应缴纳消费税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20 000×11%+200×200×0.005=2 400(元)。
【知识点拓展】
消费税的计税方式
(1)从价计征(大部分应税消费品)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2)从量计征(啤酒、黄酒、成品油)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3)复合计征(卷烟、白酒)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拓展练习
选项A,啤酒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选项B,汽油属于成品油,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选项D,电子烟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复合计征消费税的有:卷烟、白酒。

对于购进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整车改装生产的汽车,应按规定征收消费税。
【知识点拓展】
消费税税目——小汽车
①包括各类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
②不包括大型商用客车、大货车、大卡车、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

(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才需要组成计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纳税,本题中丙酒厂有同类白酒售价(150 000元/吨),不需要考虑组成计税价格,选项A、B、C排除;(2)白酒的消费税实行复合计征办法;(3)丙酒厂该笔业务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受托方同类消费品不含增值税销售额×消费税比例税率+委托加工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5×150 000×20%+15×1 000×1 000÷500×0.5=465 000(元)。

对酒类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除啤酒、黄酒外)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征收消费税,因此选项A、C、D表述正确,选项B表述不正确。
【知识点拓展】
包装物租金VS包装物押金
(1)包装物租金:属于“价外费用”,为含税价需要价税分离;
(2)包装物押金的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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