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1)甲烟草批发企业向乙卷烟零售店销售卷烟,属于卷烟在批发环节的销售,应缴纳消费税;而甲烟草批发企业向丙烟草批发企业销售卷烟,属于批发企业之间的销售,不缴纳消费税。因此本题仅就甲烟草批发企业向乙卷烟零售店销售的200标准条卷烟缴纳消费税。(2)卷烟复合计征消费税,甲烟草批发企业应缴纳消费税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20 000×11%+200×200×0.005=2 400(元)。
【知识点拓展】
消费税的计税方式
(1)从价计征(大部分应税消费品)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2)从量计征(啤酒、黄酒、成品油)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3)复合计征(卷烟、白酒)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拓展练习
选项A、C、D,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
【知识点拓展】
消费税的税目共有15个:
烟、酒、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和涂料。

判断货物是否需要缴纳消费税的方法:
(1)首先判断是否属于应税消费品?白酒、烟丝、高档化妆品、实木地板均属于应税消费品。(2)其次判断是否属于消费税的纳税环节?选项A、B、C、D均为移送环节;根据规定,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选项B),不纳税;凡用于其他方面的(选项A、C、D),于移送使用时,照章缴纳消费税。
【知识点拓展】
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
①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是指纳税人将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作为直接材料生产最终应税消费品,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构成最终应税消费品的实体。
②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用于其他方面,是指纳税人将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 奖励等方面。

卷烟采用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相结合的复合计征办法,烟丝、雪茄烟和电子烟均为从价计征。
【知识点拓展】
消费税计税方法:
(1)从价计征(大部分应税消费品)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2)从量计征(啤酒、黄酒、成品油)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3)复合计征(卷烟、白酒)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选项A,高档化妆品于生产销售时纳税。选项B,金银首饰于零售环节纳税。选项C,进口高档手表于报关进口的当天缴纳消费税。选项D,委托加工白酒,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个人加工时,由委托方收回后缴纳消费税。
【知识点拓展】
消费税征税环节:


实行“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有啤酒、黄酒、成品油。选项B、D,葡萄酒和药酒从价计征消费税。
【知识点拓展】
只要记住从量和复合,其他都是从价。反向记忆法一定要灵活运用。
①从价定率:除适用从量计税、复合计税以外的其他税目;
②从量定额:啤酒、黄酒、成品油;
③复合计税:卷烟、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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