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4章 第3节 消费税法律制度 点击去做题 箭头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1)烟草批发企业向乙卷烟零售店销售卷烟,属于卷烟在批发环节的销售,应缴纳消费税;而甲烟草批发企业向丙烟草批发企业销售卷烟,属于批发企业之间的销售,不缴纳消费税。因此本题仅就甲烟草批发企业向乙卷烟零售店销售的200标准条卷烟缴纳消费税。(2)卷烟复合计征消费税,甲烟草批发企业应缴纳消费税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20 000×11%+200×200×0.005=2 400(元)。


【知识点拓展】

消费税的计税方式

(1)从价计征(大部分应税消费品)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2)从量计征(啤酒黄酒成品油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3)复合计征(卷烟白酒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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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可以扣除的是(    )。
  • A.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小汽车为原料生产的小汽车
  • B.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高档化妆品为原料生产的高档化妆品
  • C.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为原料生产的金银首饰
  • D.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白酒为原料生产的白酒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A、D,委托加工收回“酒”、“小汽车”、“高档手表”和“游艇”等税目用于连续生产的,不涉及已纳消费税扣除的问题。选项C,纳税人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为原料生产的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委托加工收回的珠宝、玉石原料的已纳消费税税款。


【知识点拓展】

已纳消费税的扣除——外购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

[注意]

允许抵扣税额的税目不包括酒 ( 外购葡萄酒除外 )、摩托车、小汽车、高档手表、游艇、电池、涂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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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不缴纳消费税的是(     )。
  • A.首饰店零售金银首饰
  • B.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其他烟草批发企业
  • C.外贸公司进口高档手表
  • D.小汽车生产企业将自产小汽车奖励给优秀员工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B,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其他烟草批发企业,不缴纳消费税;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其他零售单位,才缴纳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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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A,啤酒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选项B,汽油属于成品油,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选项D,电子烟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复合计征消费税有:卷烟、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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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对酒类生产企业销售除啤酒、黄酒以外的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也不管会计上如何核算,在收取时就应并入酒类产品的销售额,征收消费税和增值税。


【知识点拓展】

包装物押金的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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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1)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职工福利,计算应纳消费税时,先找纳税人的同类售价,无同类售价再组价,本题高档化妆品无同类售价,因此组价;(2)高档化妆品从价计征消费税,其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应纳消费税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68 000×(1+5%)÷(1-15%)×15%=12 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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