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4章 第3节 消费税法律制度 点击去做题 箭头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1)甲烟草批发企业向乙卷烟零售店销售卷烟,属于批发企业向零售单位销售,应缴纳消费税;而甲烟草批发企业向丙烟草批发企业销售卷烟,属于批发企业之间的销售,不缴纳消费税。因此本题仅就甲烟草批发企业向乙卷烟零售店销售的200标准条卷烟缴纳消费税。(2)卷烟复合计征消费税,甲烟草批发企业应缴纳消费税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20 000×11%+200×200×0.005=2 400(元)。


【知识点拓展】

消费税的计税方式

(1)从价计征(大部分应税消费品)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2)从量计征(啤酒、黄酒、成品油)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3)复合计征(卷烟、白酒)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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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1)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消费税,因此应按13.56万元/辆计算,排除选项A(按成本)、选项B(按平均售价);(2)13.56万元/辆为含增值税价格,需要价税分离,排除选项D;(3)甲汽车厂该笔业务应缴纳消费税税额=1×13.56÷(1+13%)×5%=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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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应缴纳消费税的有(    )。
  • A.卷烟厂将自产的卷烟用于个人消费
  • B.化妆品厂将自产的高档化妆品赠送给客户
  • C.酒厂将自产的啤酒赞助啤酒节
  • D.地板厂将自产的实木地板用于办公室装修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移送环节无需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于移送使用时纳税。因此选项A、B、C、D都应缴纳消费税。


【知识点拓展】

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

①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移送环节无需纳税。

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是指纳税人将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作为直接材料生产最终应税消费品,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构成最终应税消费品的实体。

②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用于其他方面,是指纳税人将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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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题目所述内容正确。


【知识点拓展】

①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凡划分不清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②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销售额全额征收消费税 ( 无论是否单独核算 ) 。

③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一起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均应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 价外费用 )。

总结:国家不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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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对(燃油)超豪华小汽车,在一般环节(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按现行税率征收消费税基础上,在零售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


【注意】

审题时注意看清题干问的是在零售环节“征收”还是“加征”:

“加征”:指在一般环节(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已征税的基础上,零售环节再加征一道。

“征收”:指仅在零售环节征收,一般环节(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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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1)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消费税税款,应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2)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5 000元)+当期购进的应税消费品的买价(6 000元)-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2 000元);(3)丙卷烟厂准予扣除外购已税烟丝已纳消费税税额=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烟丝买价×烟丝适用税率=(5 000+6 000-2 000)×30%=2 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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