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4章 第3节 消费税法律制度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1)烟草批发企业向乙卷烟零售店销售卷烟,属于卷烟在批发环节的销售,应缴纳消费税;而甲烟草批发企业向丙烟草批发企业销售卷烟,属于批发企业之间的销售,不缴纳消费税。因此本题仅就甲烟草批发企业向乙卷烟零售店销售的200标准条卷烟缴纳消费税。(2)卷烟复合计征消费税,甲烟草批发企业应缴纳消费税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20 000×11%+200×200×0.005=2 400(元)。


【知识点拓展】

消费税的计税方式

(1)从价计征(大部分应税消费品)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2)从量计征(啤酒黄酒成品油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3)复合计征(卷烟白酒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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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12万元/辆)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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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征收消费税的是(     )。
  • A.酒厂用于交易会样品的自产白酒
  • B.卷烟厂用于连续生产卷烟的自产烟丝
  • C.日化厂用于职工奖励的自产高档化妆品
  • D.地板厂用于本厂办公室装修的自产实木地板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判断货物是否需要缴纳消费税的方法:

(1)首先判断是否属于应税消费品?白酒、烟丝、高档化妆品、实木地板均属于应税消费品。(2)其次判断是否属于消费税的纳税环节?选项A、B、C、D均为移送环节;根据规定,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选项B),不纳税;凡用于其他方面的(选项A、C、D),于移送使用时,照章缴纳消费税。


【知识点拓展】

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

①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是指纳税人将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作为直接材料生产最终应税消费品,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构成最终应税消费品的实体。

②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用于其他方面,是指纳税人将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 奖励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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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需要征收消费税的环节是(     )。
  • A.生产销售白酒
  • B.零售金银首饰
  • C.批发实木地板
  • D.进口木制一次性筷子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C,木地板在生产环节征收消费税,批发环节不征收消费税;只有“卷烟和电子烟”在批发环节加征消费税选项A、B、D,酒在生产环节征收消费税,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进口木制一次性筷子在报关进口时征收消费税。


【知识点拓展】

消费税征税环节

(1)单一环节征税(只征收一次)

①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一般消费品。

②零售环节:金银铂钻、(新能源)超豪华小汽车

(2)双环节征税(征收两次)

①生产环节已征→批发环节加征:卷烟、电子烟。

②生产环节已征→零售环节加征:(燃油)超豪华小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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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按销售全额征收消费税。


【知识点拓展】

①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凡划分不清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②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销售额全额征收消费税 ( 无论是否单独核算 ) 。

③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一起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均应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 价外费用 )。

总结:国家不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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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对于购进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整车改装生产的汽车,应按规定征收消费税。


【知识点拓展】

消费税税目——小汽车

①包括各类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

②不包括大型商用客车、大货车、大卡车、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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