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1)甲烟草批发企业向乙卷烟零售店销售卷烟,属于卷烟在批发环节的销售,应缴纳消费税;而甲烟草批发企业向丙烟草批发企业销售卷烟,属于批发企业之间的销售,不缴纳消费税。因此本题仅就甲烟草批发企业向乙卷烟零售店销售的200标准条卷烟缴纳消费税。(2)卷烟复合计征消费税,甲烟草批发企业应缴纳消费税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20 000×11%+200×200×0.005=2 400(元)。
【知识点拓展】
消费税的计税方式
(1)从价计征(大部分应税消费品)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2)从量计征(啤酒、黄酒、成品油)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3)复合计征(卷烟、白酒)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拓展练习
选项C,实木地板在一般环节(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征收消费税,批发环节不征收消费税;只有“卷烟和电子烟”在批发环节加征消费税。选项A、B、D,白酒在生产环节征收消费税,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进口木制一次性筷子在报关进口时征收消费税。
【知识点拓展】
消费税征税环节


高档化妆品税目征收范围包括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
【注意】成套化妆品也属于“高档化妆品”税目,应缴消费税。

选项A、C、D,均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选项B,电子烟属于消费税“烟”税目,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
【知识点拓展】
消费税的税目共有15个:
烟、酒、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和涂料。

(1)金银首饰的以旧换新业务,按照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即差额)征收消费税,排除选项B、D;(2)新旧货物价格均含增值税,需价税分离,用实际收取的价款÷(1+13%),排除选项A;(3)因此该黄金饰品店铺当月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黄金首饰应缴纳消费税=(135 600-124 300)÷(1+13%)×5%=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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