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一般纳税人收取的下列款项中,应并入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的有(      )。
  • A.包装物租金
  • B.手续费
  • C.违约金
  • D.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

选项D,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不属于价外费用。


【知识点拓展】

销售额的计算

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1)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提示]价外费用为含税销售额,需要作价税分离。

(2)下列项目不包括在销售额内:

①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②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③符合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④ 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⑤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各种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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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第4章 第2节 增值税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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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甲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2月销售化学制品取得含增值税价款226万元,当月发生的可抵扣的进项税额5.1万元,上月月末留抵的进项税额3.6万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3%。甲厂当月应缴纳增值税税额为(    )。
  • A.226÷(1+13%)×13%-3.6=22.4(万元)
  • B.226÷(1+13%)×13%-5.1=20.9(万元)
  • C.226×13%-5.1=24.28(万元)
  • D.226÷(1+13%)×13%-5.1-3.6=17.3(万元)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1)甲公司销售化学制品的收入为含增值税价款,因此需要作价税分离,换算为不含增值税价款;(2)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发生的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的税额;(3)甲公司当月应缴纳增值税税额=226÷(1+13%)×13%-5.1-3.6=17.3(万元)。



【知识点拓展】

(1)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发生的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的税额;

(2)当期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


[注意]上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 留抵税额 ) 可在下一期继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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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用途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的记账凭证
  • B.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
  • C.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扣税凭证
  • D.作为购买方核算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A、D,属于发票联的用途。选项C,属于抵扣联的用途。


【知识点拓展】

增值税专用发票联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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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甲建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2021年11月发生的下列增值税进项税额中,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有(      )。
  • A.购进工程所用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70 000元
  • B.购进施工现场修建临时建筑物所用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8 500元
  • C.购进工程设计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600元
  • D.购进办公用品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税额180元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

选项A、B、C,均为购进货物或者服务正常用于生产中,并且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选项D,购进办公用品取得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知识点拓展】

进项税可抵扣的法定凭证与不得抵扣情况

1.准予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①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②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③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

④符合规定的国内旅客运输电子普通发票(客票行程单等);

⑤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

2.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

(1)简、免、福、人: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2)非正常损失: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等等。

(3)贷、餐、常、娱: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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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向购买方收取的下列款项中,属于价外费用的有(     )。
  • A.延期付款利息
  • B.赔偿金
  • C.手续费
  • D.包装物租金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销售货物时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包装费、优质费、包装物租金等均属于价外费用,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


【知识点拓展】

销售额的计算

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1)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提示]价外费用为含税销售额,需要作价税分离。

(2)下列项目不包括在销售额内:

①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②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③符合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④ 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⑤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各种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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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单选题]下列项目,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的是(    )。
  • A.自产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
  • B.购进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 C.购进的货物用于个人消费
  • D.购进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选项B、C、D,将“购进”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和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已经进入增值税链条的末端,不需要视同销售;只有将“购进”的货物用于“投资、分配、赠送”才需要视同销售。


【知识点拓展】

增值税视同销售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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