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项A、D,属于发票联的用途。选项C,属于抵扣联的用途。
【知识点拓展】
增值税专用发票联次
将机器设备出租属于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甲公司该笔收入的销项税额=10×13%=1.3(万元)。
【知识点拓展】
“有形动产经营租赁”和“不动产经营租赁”:
注意区别,虽然二者都是现代服务——租赁服务,但是税率不同:
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的税率为13%;
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的税率为9%;
除租赁服务以外的其他现代服务按6%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选项A、B,属于价外费用应并入销售额。下列项目不包括在销售额内:①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选项D);②符合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③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选项C),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④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知识点拓展】
销售额的计算
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1)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提示]价外费用为含税销售额,需要作价税分离。
(2)下列项目不包括在销售额内:
①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②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③符合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④ 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⑤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各种款项。
选项A,银行销售金银业务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选项B,航天运输服务按照“航空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选项C,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服务按照“增值电信服务”缴纳增值税。选项D,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知识点拓展】
增值税征税范围与税率
选项A、B、C,均为购进货物或者服务正常用于生产中,并且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选项D,购进办公用品取得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知识点拓展】
进项税可抵扣的法定凭证与不得抵扣情况
1.准予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①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②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③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
④符合规定的国内旅客运输电子普通发票(客票行程单等);
⑤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
2.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
(1)简、免、福、人: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2)非正常损失: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等等。
(3)贷、餐、常、娱: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选项A、C,一般纳税人将购进的货物用于“投、分、送”,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销项税额,其对应的进项税额准予抵扣。选项B、D,一般纳税人将购进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不视同销售货物,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
【知识点拓展】
增值税视同销售货物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