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3万元为“不含”增值税价款,不必作价税分离处理,排除选项A、B;(2)本题销售的标的是“食品”,而非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其单独记账核算的包装物押金在收取时不作销售处理,不必并入销售额中征税,排除选项D;(3)甲厂当月销售食品应缴纳增值税=113×13%=14.69(万元)。
【知识点拓展】
包装物租金 VS 包装物押金:
(1)包装物租金:属于“价外费用”,为含税价需要价税分离;
(2)包装物押金:
①一般货物、啤酒、黄酒:逾期时并入销售额中计征增值税;逾期包括法律规定的“一年期”和买卖双方的“合同约定期”;
②除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收取时并入当期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选项B,按照“销售不动产”计缴增值税。选项C,按照“销售服务—现代服务”计缴增值税。选项D,按照“销售无形资产”计缴增值税。
[注意]“出租办公楼”属于“现代服务-租赁服务-不动产经营租赁”,按照9%的税率计缴增值税。

将机器设备出租属于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甲公司该笔收入的销项税额=10×13%=1.3(万元)。
【知识点拓展】
“有形动产经营租赁”和“不动产经营租赁”:
注意区别,虽然二者都是现代服务——租赁服务,但是税率不同:
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的税率为13%;
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的税率为9%;
除租赁服务以外的其他现代服务按6%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奖励费(价外费用)为含增值税收入,需要作价税分离;(2)设备的租赁费,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可以抵扣进项税额;(3)该广告公司当月应缴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530×6%+53÷(1+6%)×6%-13=21.8(万元)。
【知识点拓展】
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计算:
①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②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采取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理好托收手续的当天。
【知识点拓展】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