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销售红酒的同时收取包装物租金,应作为增值税价外费用处理,价外费用需要作价税分离;(2)甲公司当月该笔业务增值税销项税额=(113 000+6 780)÷(1+13%)×13%=13 780(元)。
【知识点拓展】
包装物租金 VS 包装物押金:
(1)包装物租金:属于“价外费用”,为含税价需要价税分离;
(2)包装物押金:
①一般货物、啤酒、黄酒:逾期时并入销售额中计征增值税;逾期包括法律规定的“一年期”和买卖双方的“合同约定期”;
②除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收取时并入当期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甲公司进口音响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增值税税率=(113+11.3)×13%=16.16(万元)。需注意,关税完税价格不含增值税,无须作价税分离。
【知识点拓展】
进口货物应纳税额计算:
选项A,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选项B,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选项C,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知识点拓展】
一般纳税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总结:
①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的;
②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
③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
选项D,按照“销售服务——生活服务”税目计缴增值税。选项A、B、C均属于“销售服务——现代服务”;其中选项B,属于“销售服务——现代服务——租赁服务”。
【知识点拓展】
生活服务:
①文化体育服务。
②教育医疗服务。
③旅游娱乐服务。
④餐饮住宿服务。
⑤居民日常服务。
⑥其他生活服务。
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①按照政策规定,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
【知识点拓展】
增值税纳税人
选项A、B、C、D均属于小微企业留抵退税申请条件。
【知识点拓展】
增量留抵退税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