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是指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主营业务的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是指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出租包装物和商品、销售材料等)。
选项 A,计入投资收益;选项B,计入其他业务收入;选项C,计入主营业务收入;选项D,计入资产处置损益。故,选项BC属于工业企业的营业收入。
【知识点拓展】
1.主营业务收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主营业务的收入。
2.其他业务收入: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出租包装物和商品、销售材料等)。
选项 D属于“营业外收入”的核算范围。
【知识点拓展】
1.主营业务收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主营业务的收入。
2.其他业务收入: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出租包装物和商品、销售材料等)。
“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主营业务的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包括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出租包装物(选项C)和商品(选项B)、销售材料(选项A)等实现的收入。选项D,应计入主营业务收入。 提示:审题时需注意,务必看清题干问的究竟是“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还是“其他业务收入”。
【知识点拓展】
1.主营业务收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主营业务的收入。
2.其他业务收入: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出租包装物和商品、销售材料等)。
收入确认和计量大致分为五步:①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选项A);②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选项B);③确定交易价格;④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选项C);⑤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选项D)。其中,第①②⑤步主要与收入的确认有关,第③④步主要与收入的计量有关。
【知识点拓展】
“合同资产” 科目核算企业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如履行合同中的其他履约义务)。该科目借方登记因已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贷方登记取得无条件收款权的金额,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
【知识点拓展】
合同资产:企业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注意]
取决于时间流逝因素的收取对价的权利在“应收账款”科目核算。
题干表述可简单理解为:“合同负债”科目核算企业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而企业之所以负有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是因为企业已经达到了两种状态:要么是企业已经从客户那里收取了相应对价;要么是企业已经从客户那里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对价的权利(有权利但可能还没收钱,所以此处书本表述为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 提示:抓住“义务”两个字,联系负债的特征之一“负债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知识点拓展】
合同负债是指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需要说明的是,对于尚未向客户履行转让商品的义务而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中的增值税部分,因不符合合同负债的定义,不应确认为合同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