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合同仅有两个可能结果时,企业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预测其有权获取的对价金额,即按照提前完成合同后能够获得的收入金额作为其预测的有权获取的对价金额,所以乙公司应确认的交易价格 = 800 + 150 = 950(万元)。
【知识点拓展】
1.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企业应当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应当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2.可变对价最佳估计数的确定:
[注意]
企业不能在两种方法间随意选择。


因现金折扣(选项A)、价格折让、退款(选项B)、奖励积分、索赔(选项C)、商业折扣(选项D)等因素导致的价格变化为可变对价。故,选项ABCD均正确。
【知识点拓展】
企业与客户的合同中约定的对价金额可能是固定的,也可能会因折扣、价格折让、返利、退款、奖励积分、激励措施、业绩奖金、索赔等因素而变化。

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 )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
(1)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知识点拓展】
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确认收入
1.判断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
(1)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2.确认收入
(1)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企业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应当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企业应当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实际测量的完工进度、评估已实现的结果、时间进度、已完工或交付的产品等产出指标,或采用投入的材料数量、花费的人工工时、机器工时、发生的成本和时间进度等投入指标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并且在确定履约进度时,应当扣除那些控制权尚未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和服务。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①本期确认收入=交易价格×履约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确认收入
②成本=实际发生额


企业和客户签订的合同,如果既有销售商品又有提供服务,且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具有高度关联,则二者应分别作为单项履约义务处理。( )
企业和客户签订的合同,既有销售商品又有提供服务时,且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具有高度关联的,则表明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不可单独区分,二者应该合并确认为单项履约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