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存收益包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年末盈余公积=500(年初)+50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5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1 250(万元);年末未分配利润=1 000(年初)+5 000(本年盈利)-50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5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500(发放的现金股利)=4 750(万元)。留存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6 000(万元)。
注:提取盈余公积,属于留存收益内部一增一减,不影响留存收益总额。会计分录为: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公积
【知识点拓展】
①留存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②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③可供分配利润=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净亏损)+年初未分配利润(或-年初未弥补亏损)+其他转入(如盈余公积补亏)
④未分配利润=可供分配利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实收资本属于所有者权益类科目,贷增借减,选项A,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实收资本增加:
借:资本公积
贷:实收资本
选项B,对外债券投资,不影响实收资本: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等(资产类科目)
贷:银行存款
选项C,盈余公积转增资本,实收资本增加:
借:盈余公积
贷:实收资本
选项D,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格与账面价值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不影响实收资本。
【知识点拓展】
1.实收资本(或股本)增加的情况及相关账务处理:
(1)接受投资者追加投资:
借:银行存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
资本公积——资本(股本)溢价
(2)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借:资本公积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借:盈余公积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
2.实收资本(或股本)减少的情况及相关账务处理:
(1)非股份有限公司——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进行减资:
借:实收资本
贷:银行存款等
(2)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票:
回购股票时:
借:库存股(每股回购价格×回购股数)
贷:银行存款等
注销库存股(溢价回购)
借: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库存股
注销库存股(折价回购)
借:股本
贷:库存股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发行股票的溢价计入资本公积且其发行股票相关的手续费应从溢价中抵扣。所以应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500×6-500-95=2 405(万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2 905
贷:股本5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 405
【知识点拓展】
股份有限公司接受现金资产投资时的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投资额)
贷:股本(股票面值总额)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实际收到的投资额超过面值的部分)
[注意]
1.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时,可以按面值发行、溢价发行、折价发行,我国不允许折价发行。
2.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和回购股票支付的价款超过面值总额的部分均应按顺序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建造时领用的原材料按照材料的成本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中核算,选项D错误。
【夺分锦囊】
1.自营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当月不提,下月开提;当月减少,当月照提,下月停提。(“提尾不提头”)
会计账簿除需要与外单位核对外,一般不能携带外出。( )
会计账簿除需要与外单位核对外,一般不能携带外出;对携带外出的账簿,一般应由经管人员或会计主管人员指定专人负责。
【知识点拓展】
会计账簿的保管要求:
1.各种账簿要分工明确,指定专人管理。账簿经管人员既要负责记账、对账、结账等工作,又要负责保证账簿安全。
2.会计账簿未经领导和会计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批准,非经管人员不能随意翻阅查看会计账簿。会计账簿除需要与外单位核对外,一般不能携带外出;对携带外出的账簿,一般应由经管人员或会计主管人员指定专人负责。
3.会计账簿不能随意交与其他人员管理,以保证账簿安全和防止任意涂改账簿等问题发生。
4.年度终了更换并启用新账后,对更换下来的旧账要整理装订,造册归档。归档前旧账的整理工作包括:检查和补齐应办的手续,如改错盖章、注销空行及空页、结转余额等。活页账应撤出未使用的空白账页,再编定页码,装订成册。旧账装订时应注意:活页账一般按账户分类装订成册,一个账户装订成一册或数册;某些账户账页较少,也可以合并装订成一册。装订时应检查账簿扉页的内容是否填写齐全。装订后应由经办人员及装订人员、会计主管人员在封口处签名或盖章。旧账装订完毕,应当编制目录和编写移交清单,并按期移交档案部门保管。
5.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满足《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八条有关规定的,可仅以电子形式保存会计账簿,无须定期打印会计账簿;确需打印的,打印的会计账簿必须连续编号,经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并由记账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或者盖章。
6.各种账簿同会计凭证和会计报表一样,都是重要的经济档案,必须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的保存年限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和任意销毁。保管期满后,应当按照规定进行鉴定,经鉴定可以销毁的,方可按照审批程序报经批准后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