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购固定资产不需要安装时,取得成本=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其他费用(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不计入取得成本,所以,该设备取得时的成本=10+0.5+0.3=10.8(万元)。
【知识点拓展】
外购固定资产(价+税+费):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400万元购入A、B、C三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这三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分别为180万元、140万元和16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则A固定资产的入账成本为( )万元。
企业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将各项资产单独确认为固定资产,并按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A固定资产的入账成本=180÷(180+140+160)×400=150(万元)。
【知识点拓展】
外购固定资产(价+税+费):
[注意]
企业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将各项资产单独确认为固定资产,并按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改造后的入账价值=更新改造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更新改造支出-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更新改造支出-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1 000-100-100)+(400+100)-120=1 180(万元)。
【知识点拓展】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资本化):
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修理等后续支出,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固定资产更新改造的计量:
1.改造后的入账价值=更新改造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更新改造支出-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
2.账面价值=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被替换部分的账面原值×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固定资产账面原值
[注意]
被替换部分无论是否有残料收入等经济利益的流入,都不会影响最终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某企业自行建造管理用房屋一间,购入所需的各种物资100 000元,支付增值税13 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购入的物资全部用于建造房屋。另外还领用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一批,实际成本2 000元,售价2 500元,支付工程人员工资20 000元,计提工程人员的福利费2 800元,支付其他费用3 755元,该房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则该房屋的实际造价为( )元。
企业自营建造该房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包括领用工程物资、原材料、自产产品以及发生人员工资等其他费用均应计入该房屋的成本。房屋的实际造价=100 000+2 000+2 800+20 000+3 755=128 555(元)。
其中,购入工程物资的会计分录为:
借:工程物资1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 000
贷:银行存款 113 000
领用工程物资、自产产品,支付工资、计提福利费、支付其他费用时:
借:在建工程128 555
贷:工程物资100 000
库存商品2 000
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2 800
——工资 20 000
银行存款 3 755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0 000
贷:银行存款 20 000
【知识点拓展】
自营建造固定资产:
外购固定资产需要安装时,取得成本=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其他费用(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专业人员服务费+安装调试成本)
由此计算,该设备的入账价值=100+13+6+13=132(万元)
从2021年7月份开始计提折旧,2021年度该设备应计提的折旧额=132÷10÷12×6=6.6(万元)。
【知识点拓展】
1.外购固定资产(价+税+费):
2.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点拨】固定资产提尾不提头,无形资产提头不提尾。
【知识点拓展】
固定资产折旧范围:
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按规定单独作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3)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4)改扩建期间的固定资产(即已转入在建工程的固定资产)。
[注意]在确定计提折旧的范围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当月不提,下月开提;当月减少,当月照提,下月停提。(“提尾不提头”)
(2)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