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缴纳的消费税应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收回以后直接出售的,消费税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知识点拓展】
根据税法的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免税,税收滞纳金不得在税前扣除,所以该企业 2021年度所得税费用=(1 800- 200+6)× 25%= 401.5(万元)。
【知识点拓展】
所得税费用的公式:
1.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2.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
3.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
4.递延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余额)
2021年3月末的应收账款的账面余额=200-20-100-10+10=80(万元),坏账准备的余额=20-20+10=10(万元)。所以,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80-10=70(万元)。 会计分录如下:
实际发生坏账损失:
借:坏账准备 20
贷:应收账款 20
收回应收账款:
借:银行存款 100
贷:应收账款 100
收回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账款:
借:应收账款 10
贷:坏账准备 10
借:银行存款 10
贷:应收账款 10
【知识点拓展】
坏账准备的相关会计处理:
企业交纳的耕地占用税、印花税、车辆购置税、契税、进口关税等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选项AD,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知识点拓展】
企业根据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辆购置税、环境保护税等。
[注意]
①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也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②因为交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所以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不通过应交税费核算的有:a.印花税;b.耕地占用税;c.车辆购置税;d.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