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可以抵扣,不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选项C错误;对于收回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的借方,不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选项D错误。
【知识点拓展】
委托加工物资的账务处理:
[注意]
小规模纳税人支付的增值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是指在月末一次计算当月的单位成本,在此基础上计算发出和结存存货的成本。甲材料平均单位成本=[月初库存存货的实际成本+∑(本月各批进货的实际单位成本×本月各批进货的数量)]/(月初库存存货数量+本月各批进货数量之和)=(200×40+400×35+400×38)÷(200+400+400)=37.2(元);
5月份发出甲材料的成本=500×37.2=18 600(元),B选项正确。
【知识点拓展】
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1)优点:计算简单,有利于简化成本计算工作。
(2)缺点:平时无法从账面上提供发出和结存存货的单价及金额,不利于存货成本的日常管理与控制。
(3)公式:
①存货单位成本=[月初库存存货的实际成本+∑(本月各批进货的实际单位成本×本月各批进货的数量)]/(月初库存存货数量+本月各批进货数量之和)
②本月发出存货成本=本月发出存货数量×存货单位成本
③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数量×存货单位成本

先进先出法是指以先购入的存货应先发出(销售或耗用)的一种存货实物流动假设为前提,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
剩余的原材料的数量=200+300-400=100(公斤),剩余的原材料都是4月10日购入的原材料,所以月末原材料的实际成本=100×110=11 000(元)。
【知识点拓展】
先进先出法
优点:可以随时结转存货发出成本。
缺点:较烦琐,如果存货收发业务较多、且存货单价不稳定时,其工作量较大。
[注意]
先进先出法:在物价持续上涨时,期末存货成本接近市价,而发出成本偏低,会高估企业当期的利润和库存存货的价值;反之,会低估企业存货价值和当期利润。

存货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运输途中的不合理损耗不应计入存货采购成本,所以存货采购总成本会降低,单位成本不会发生变化。
【知识点拓展】
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其他成本。
[注意]
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仅仅是增加存货的单位成本。

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物资的成本包括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费及应负担的运杂费、支付的税费等。需要注意的是,需要缴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不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收回后用于直接出售的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知识点拓展】
委托加工物资的账务处理:
[注意]
小规模纳税人支付的增值税,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核算。

存货盘盈取得的收入,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计入营业外收入。( )
存货盘盈取得的收入,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冲减管理费用,会计分录如下:
批准处理前:
借:原材料等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批准处理后: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管理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