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含税售价需要作价税分离,不含税价款=含税价款/(1+适用税率)。所以销售材料应确认的其他业务收入=5 926.85÷(1+13%)=5 245(元);
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结转的其他业务成本应为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发出存货实际成本=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1+材料成本差异率)=4 200×(1+2%)=4 284(元);
销售材料应确认的损益=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5 245- 4 284=961(元),选项A正确。
【知识点拓展】
1. 发出材料的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2.生产性企业销售材料,应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销售商品,应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3.影响损益的科目主要有:“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处置损益”等。
[注意]
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应当按期(月)分摊,不得在季末或年末一次计算。


移动加权平均法是指每次进货后均应计算一次单位成本,以新的单位成本核算发出和结存的存货成本。存货单位成本=(原有结存的存货成本+本次进货成本)÷(原有结存存货数量+本次进货数量)。
3日购入后的平均单价=(13×8 290+5×8 800)÷(13+5)=8 431.67(元);
10日领用10吨后结存成本=(18-10)×8 431.67=67 453.36(元);
17日购入后的平均单价=[(18-10)×8 431.67+12×7 900]÷(8+12)=8 112.67(元);
月末结存甲材料数量=13+5+12-10-10=10(吨);
月末结存甲材料成本=10×8 112.67=81 126.70(元)。
【知识点拓展】
移动加权平均法:
(1)优点:及时了解存货的结存情况,计算的成本比较客观。
(2)缺点:计算工作量较大,对收发频繁的企业不适用。
(3)公式:
①存货单位成本=(原有库存存货实际成本+本次进货实际成本)/(原有库存存货数量+本次进货数量)
②本次发出存货成本=本次发出存货数量×本次发货前存货单位成本
③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数量×本月月末存货单位成本

随同商品出售而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的实际成本应计入“销售费用”。因为不单独计价是为了达到销售的目的,就比如为了买相机而送你的包装袋是不要钱的。
【知识点拓展】

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不含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可归属于存货采购的费用包括存货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仓储费、包装费、运输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故选项ABCD都应计入材料采购成本,选项A运输途中发生的合理损耗会提高材料的单位成本。
【知识点拓展】
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其他成本。
[注意]
①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仅仅是增加存货的单位成本。
②商品流通企业采购商品的进货费用金额较小的,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销售费用。

企业设计产品发生的设计费用通常应计入当期损益,但是为特定客户设计产品所发生的、可直接确定的设计费用应计入存货的成本。
【知识点拓展】
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其他成本。
[注意]
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仅仅是增加存货的单位成本。

下列各项中,属于制造业企业原材料的有( )。
原材料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经过加工改变其形态或性质并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