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谁受益谁承担”原则,管理不善是企业本身的原因,故计入管理费用,所以A选项正确;自然灾害造成的存货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由保险公司赔偿的存货损失计入其他应收款,应由过失人赔偿的存货损失计入其他应收款,所以选项BCD错误。
【知识点拓展】
[注意]
①一般经营损失(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导致的存货盘亏或毁损,按规定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当予以转出,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核算。
②因非常损失(如:自然灾害)导致的存货盘亏或毁损,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不需要转出。
③盘盈的固定资产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是指在月末一次计算当月的单位成本,在此基础上计算发出和结存存货的成本。甲材料平均单位成本=[月初库存存货的实际成本+∑(本月各批进货的实际单位成本×本月各批进货的数量)]/(月初库存存货数量+本月各批进货数量之和)=(200×40+400×35+400×38)÷(200+400+400)=37.2(元);
5月份发出甲材料的成本=500×37.2=18 600(元),B选项正确。
【知识点拓展】
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1)优点:计算简单,有利于简化成本计算工作。
(2)缺点:平时无法从账面上提供发出和结存存货的单价及金额,不利于存货成本的日常管理与控制。
(3)公式:
①存货单位成本=[月初库存存货的实际成本+∑(本月各批进货的实际单位成本×本月各批进货的数量)]/(月初库存存货数量+本月各批进货数量之和)
②本月发出存货成本=本月发出存货数量×存货单位成本
③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数量×存货单位成本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不计入半成品入账价值。甲公司收回该半成品的入账价值=210+6= 216(万元)。
【知识点拓展】
委托加工物资的账务处理:
[注意]
小规模纳税人支付的增值税,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核算。

选项C,计入销售费用。
【知识点拓展】
1.周转材料包括:包装物、低值易耗品。
2.包装物的账务处理:
3.低值易耗品的账务处理:
[注意]
①低值易耗品可采用一次摊销法或分次摊销法。采用分次摊销法摊销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摊销其账面价值的单次平均摊销额。
②多次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应根据使用次数分次进行摊销。
③金额较小的低值易耗品,可在领用时一次计入成本费用。

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不含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以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且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计入存货总成本。
【知识点拓展】
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其他成本。
[注意]
①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仅仅是增加存货的单位成本。
②商品流通企业采购商品的进货费用金额较小的,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销售费用。

该批原材料用于生产产品,因此,可变现净值用完工产品的预计售价-进一步加工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该批原材料的可变现净值=150-15-5=130(万元),可变现净值高于存货的成本,因此,没发生减值。
【知识点拓展】
材料减值问题,需区分情况:
1.如果材料是直接出售,材料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材料可变现净值=材料的估计售价-材料出售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2.如果材料是用于生产产品,此时才需要看产品是否减值,产品未减值,则材料就没有减值,具体可分为:
(1)产品没有发生减值,材料按成本计量;
(2)产品发生减值,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材料可变现净值=产品估计售价-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产品出售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