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原材料盘亏,增值税进项税额需转出。会计处理如下:
批准处理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45 200
贷:原材料4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5 200
批准处理后:
借:其他应收款21 000
管理费用 24 2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45 200
被盗材料形成的净损失=40 000+5 200-21 000=24 200(元),选项D正确。
【知识点拓展】
[注意]
①一般经营损失(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导致的存货盘亏或毁损,按规定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当予以转出,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核算。
②因非常损失(如:自然灾害)导致的存货盘亏或毁损,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不需要转出。
③盘盈的固定资产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不含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以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所以该批材料的采购成本=25+2=27(万元)。支付的包装物押金计入其他应收款。
【知识点拓展】
[注意]
①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仅仅是增加存货的单位成本。
②商品流通企业采购商品的进货费用金额较小的,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销售费用。

随同商品出售而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的实际成本应计入“销售费用”。因为不单独计价是为了达到销售的目的,就比如为了买相机而送你的包装袋是不要钱的。
【知识点拓展】

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物资的成本包括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费及应负担的运杂费、支付的税费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不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一般纳税人委托其他单位加工材料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的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材料的成本。
【知识点拓展】

本月商品进销差价率=(期初库存商品进销差价+本期购入商品进销差价)÷(期初库存商品售价+本期购入商品售价)×100%=[(250-180)+(750-500)]÷(250+750)×100%=32%,2021年5月31日该商场库存商品的成本总额=期初库存商品的进价成本+本期购进商品的进价成本-本期销售商品的成本=180+500-600×(1-32%)=272(万元)。
【知识点拓展】
售价金额核算法(零售企业)
1.概念:指平时商品的购入、加工收回、销售均按售价记账,售价与进价的差额通过“商品进销差价”科目核算,期末计算进销差价率和本期已售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并据以调整本期销售成本的一种方法。
2.计算公式:
①商品进销差价率=(期初库存商品进销差价+本期购入商品进销差价)/(期初商品售价+本期购入商品售价)×100%=总差价/总售价×100%
②本期销售商品应分摊的商品进销差价 = 本期商品销售收入 × 商品进销差价率
③本期销售商品的实际成本 = 本期商品销售收入 - 本期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
④期末结存商品的实际成本= 期初库存商品的进价成本 + 本期购进商品的进价成本- 本期销售商品的实际成本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出售,应将材料费用(选项C)、加工费(选项D)、运输费(选项B)以及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选项A)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
【知识点拓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