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移动加权平均法是指每次进货后均应计算一次单位成本,以新的单位成本核算发出和结存的存货成本。存货单位成本=(原有结存的存货成本+本次进货成本)÷(原有结存存货数量+本次进货数量)。
3日购入后的平均单价=(13×8 290+5×8 800)÷(13+5)=8 431.67(元);
10日领用10吨后结存成本=(18-10)×8 431.67=67 453.36(元);
17日购入后的平均单价=[(18-10)×8 431.67+12×7 900]÷(8+12)=8 112.67(元);
月末结存甲材料数量=13+5+12-10-10=10(吨);
月末结存甲材料成本=10×8 112.67=81 126.70(元)。
【知识点拓展】
移动加权平均法:
(1)优点:及时了解存货的结存情况,计算的成本比较客观。
(2)缺点:计算工作量较大,对收发频繁的企业不适用。
(3)公式:
①存货单位成本=(原有库存存货实际成本+本次进货实际成本)/(原有库存存货数量+本次进货数量)
②本次发出存货成本=本次发出存货数量×本次发货前存货单位成本
③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数量×本月月末存货单位成本

拓展练习
选项D,不是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而是存货期末计量的方法。
【知识点拓展】
在实际成本核算方式下,4种发出存货计价方法的对比:

[注意]
①先进先出法:在物价持续上涨时,期末存货成本接近市价,而发出成本偏低,会高估企业当期的利润和库存存货的价值;反之,会低估企业存货价值和当期利润。
②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

委托加工物资成本=发出材料实际成本+加工费(选项C)+运杂费(选项D)+相关税费(如收回后直接销售情况下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不可抵扣的增值税等),[注意]计划成本法下,发出材料实际成本=计划成本+材料成本差异(超支差异为正,节约差异为负),故材料成本差异(选项A)需随计划成本一并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本题中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不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选项B符合题意。
【知识点拓展】
委托加工物资的账务处理:


存货盘盈取得的收益,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冲减管理费用, 会计分录如下:
批准处理前:
借:原材料等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批准处理后: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管理费用
[注意]与现金盘盈区分,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盘盈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可以抵扣,不计入材料成本。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出售的,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故,甲公司收回该批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发出材料成本+加工费、运杂费+应计入成本的税金=100 000+10 000+7 000=117 000(元),选项C正确。
【知识点拓展】
委托加工物资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的处理:
①收回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可抵扣)
②收回后直接用于出售→委托加工物资(计入成本)

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100 000元)、相关税费(如不可抵扣的增值税13 000元)、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50千克)、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500元)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注意]小规模纳税人核算增值税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购进材料支付的增值税不得抵扣,应计入存货成本。运输途中合理损耗计入原材料成本,但该金额已包含在采购价款中,不重复加计总成本,也无需扣除。
该批原材料的入账价值=100 000+13 000+500=113 500(元),选项B正确。
【知识点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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