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移动加权平均法是指每次进货后均应计算一次单位成本,以新的单位成本核算发出和结存的存货成本。存货单位成本=(原有结存的存货成本+本次进货成本)÷(原有结存存货数量+本次进货数量)。
3日购入后的平均单价=(13×8 290+5×8 800)÷(13+5)=8 431.67(元);
10日领用10吨后结存成本=(18-10)×8 431.67=67 453.36(元);
17日购入后的平均单价=[(18-10)×8 431.67+12×7 900]÷(8+12)=8 112.67(元);
月末结存甲材料数量=13+5+12-10-10=10(吨);
月末结存甲材料成本=10×8 112.67=81 126.70(元)。
【知识点拓展】
移动加权平均法:
(1)优点:及时了解存货的结存情况,计算的成本比较客观。
(2)缺点:计算工作量较大,对收发频繁的企业不适用。
(3)公式:
①存货单位成本=(原有库存存货实际成本+本次进货实际成本)/(原有库存存货数量+本次进货数量)
②本次发出存货成本=本次发出存货数量×本次发货前存货单位成本
③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数量×本月月末存货单位成本

拓展练习
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所以本题中原材料的入账成本=50+0.3+0.2=50.5(万元)。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应计入存货的成本,但损耗是包含在了商品价款中,可以理解为商品的价款中发生了合理损耗,所以在计算成本中不用单独再加合理损耗。
【知识点拓展】

[注意]
①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仅仅是增加存货的单位成本。
②商品流通企业采购商品的进货费用金额较小的,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销售费用。

企业销售商品时随同商品出售的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计入销售费用,因为该包装物的计划成本为60 000元,所以实际成本=60 000×(1-5%)=57 000(元)。即:计入销售费用的金额为57 000元,结转的材料成本差异=60 000×5%=3 000(元),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借:销售费用 57 000
材料成本差异 3 000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60 000
【知识点拓展】
1.周转材料包括:包装物、低值易耗品。
2.包装物的账务处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含税售价需要作价税分离,不含税价款=含税价款/(1+适用税率)。所以销售材料应确认的其他业务收入=5 926.85÷(1+13%)=5 245(元);
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结转的其他业务成本应为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发出存货实际成本=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1+材料成本差异率)=4 200×(1+2%)=4 284(元);
销售材料应确认的损益=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5 245- 4 284=961(元),选项A正确。
【知识点拓展】
1. 发出材料的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2.生产性企业销售材料,应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销售商品,应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3.影响损益的科目主要有:“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处置损益”等。
[注意]
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应当按期(月)分摊,不得在季末或年末一次计算。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估计的相关税费后的金额。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时,企业应当按照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确认存货跌价损失。2021年3月31日该存货可变现净值=110-20-2=88(万元),其成本为100万元,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100-88=12(万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12
贷:存货跌价准备12
综上所述,选项D正确。
【知识点拓展】
1.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2.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1)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时,企业应当按照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贷:存货跌价准备
(2)转回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时,按恢复增加的金额: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3)企业结转存货销售成本时,对于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应当一并结转。
借:主营业务成本等
存货跌价准备
贷:库存商品等
[注意]
①“成本”指期末库存存货的实际成本。
②可变现净值 = 存货的估计售价 - 进一步加工成本 - 估计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日常工作中,企业发出的存货,可以按照实际成本核算,也可以按照计划成本核算。
【知识点拓展】
1.原材料的日常收入、发出及结存可以采用实际成本核算,也可以采用计划成本核算。
2.采用实际成本核算,不存在成本差异的计算与结转等问题,具有方法简单、核算程序简便易行等优点,由于不能直接反映材料成本的节约或者超支情况,不便于对材料等及时实施监督管理。这种方法通常适用材料收发业务较少、监督管理要求不高的企业。
3.对于材料收发业务较多、监督管理复杂且要求较高、计划成本资料较为健全、准确的企业,一般可以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收入、发出的核算。









或Ctrl+D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