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移动加权平均法是指每次进货后均应计算一次单位成本,以新的单位成本核算发出和结存的存货成本。存货单位成本=(原有结存的存货成本+本次进货成本)÷(原有结存存货数量+本次进货数量)。
3日购入后的平均单价=(13×8 290+5×8 800)÷(13+5)=8 431.67(元);
10日领用10吨后结存成本=(18-10)×8 431.67=67 453.36(元);
17日购入后的平均单价=[(18-10)×8 431.67+12×7 900]÷(8+12)=8 112.67(元);
月末结存甲材料数量=13+5+12-10-10=10(吨);
月末结存甲材料成本=10×8 112.67=81 126.70(元)。
【知识点拓展】
移动加权平均法:
(1)优点:及时了解存货的结存情况,计算的成本比较客观。
(2)缺点:计算工作量较大,对收发频繁的企业不适用。
(3)公式:
①存货单位成本=(原有库存存货实际成本+本次进货实际成本)/(原有库存存货数量+本次进货数量)
②本次发出存货成本=本次发出存货数量×本次发货前存货单位成本
③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数量×本月月末存货单位成本

拓展练习
材料成本差异率=(-6+12)/(400+2 000)×100%=0.25%;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400+2 000-1 600)×(1+0.25%)=802(万元)。
【知识点拓展】
材料成本差异率的计算公式:
(1)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月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本月验收入库材料的成本差异)/(月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月验收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100%
(2)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本月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
(3)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1+材料成本差异率)
(4)结存材料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期材料成本差异率
(5)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1+材料成本差异率)
[注意]
①材料成本差异率如为负数,代表节约差;如为正数,代表超支差。
②“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借方登记超支差异及发出材料应负担的节约差异,贷方登记节约差异及发出材料应负担的超支差异。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材料的超支差异,如为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材料的节约差异。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出售,应将材料费用(选项C)、加工费(选项D)、运输费(选项B)以及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选项A)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
【知识点拓展】


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
【知识点拓展】
1.其他应收款包括的主要内容: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应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
(2)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等;
(4)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5)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2.其他应付款包括的主要内容:
(1)应付短期租赁固定资产租金;
(2)应付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
(3)租入包装物支付的租金;
(4)出租或出借包装物向客户收取的押金;
(5)存入保证金等。

企业采用计划成本对材料进行日常核算,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应当按期(月)分摊,不得在季末或年末一次计算。年度终了,企业应对材料成本差异率进行核实调整。
【知识点拓展】
企业日常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发出的存货成本应由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通过“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进行结转,按照所发出存货的用途,分别记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
[注意]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应当按期(月)分摊,不得在季末或年末一次计算。

如果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缴纳的消费税应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收回以后直接出售的,消费税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知识点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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