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移动加权平均法是指每次进货后均应计算一次单位成本,以新的单位成本核算发出和结存的存货成本。存货单位成本=(原有结存的存货成本+本次进货成本)÷(原有结存存货数量+本次进货数量)。
3日购入后的平均单价=(13×8 290+5×8 800)÷(13+5)=8 431.67(元);
10日领用10吨后结存成本=(18-10)×8 431.67=67 453.36(元);
17日购入后的平均单价=[(18-10)×8 431.67+12×7 900]÷(8+12)=8 112.67(元);
月末结存甲材料数量=13+5+12-10-10=10(吨);
月末结存甲材料成本=10×8 112.67=81 126.70(元)。
【知识点拓展】
移动加权平均法:
(1)优点:及时了解存货的结存情况,计算的成本比较客观。
(2)缺点:计算工作量较大,对收发频繁的企业不适用。
(3)公式:
①存货单位成本=(原有库存存货实际成本+本次进货实际成本)/(原有库存存货数量+本次进货数量)
②本次发出存货成本=本次发出存货数量×本次发货前存货单位成本
③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数量×本月月末存货单位成本

拓展练习
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不含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以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所以原材料的入账价值=900+8.37+3+2.7=914.07(万元)。
提示: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不影响总成本,但影响其单位成本。
【知识点拓展】
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其他成本。

[注意]
①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仅仅是增加存货的单位成本。
②商品流通企业采购商品的进货费用金额较小的,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销售费用。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不计入半成品入账价值。甲公司收回该半成品的入账价值=210+6= 216(万元)。
【知识点拓展】
委托加工物资的账务处理:

[注意]
小规模纳税人支付的增值税,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核算。

选项C,计入销售费用。
【知识点拓展】
1.周转材料包括:包装物、低值易耗品。
2.包装物的账务处理:

3.低值易耗品的账务处理:

[注意]
①低值易耗品可采用一次摊销法或分次摊销法。采用分次摊销法摊销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摊销其账面价值的单次平均摊销额。
②多次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应根据使用次数分次进行摊销。
③金额较小的低值易耗品,可在领用时一次计入成本费用。

企业采用计划成本对材料进行日常核算,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应当按期(月)分摊,不得在季末或年末一次计算。年度终了,企业应对材料成本差异率进行核实调整。
【知识点拓展】
企业日常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发出的存货成本应由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通过“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进行结转,按照所发出存货的用途,分别记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
[注意]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应当按期(月)分摊,不得在季末或年末一次计算。

如果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缴纳的消费税应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收回以后直接出售的,消费税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知识点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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