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移动加权平均法是指每次进货后均应计算一次单位成本,以新的单位成本核算发出和结存的存货成本。存货单位成本=(原有结存的存货成本+本次进货成本)÷(原有结存存货数量+本次进货数量)。
3日购入后的平均单价=(13×8 290+5×8 800)÷(13+5)=8 431.67(元);
10日领用10吨后结存成本=(18-10)×8 431.67=67 453.36(元);
17日购入后的平均单价=[(18-10)×8 431.67+12×7 900]÷(8+12)=8 112.67(元);
月末结存甲材料数量=13+5+12-10-10=10(吨);
月末结存甲材料成本=10×8 112.67=81 126.70(元)。
【知识点拓展】
移动加权平均法:
(1)优点:及时了解存货的结存情况,计算的成本比较客观。
(2)缺点:计算工作量较大,对收发频繁的企业不适用。
(3)公式:
①存货单位成本=(原有库存存货实际成本+本次进货实际成本)/(原有库存存货数量+本次进货数量)
②本次发出存货成本=本次发出存货数量×本次发货前存货单位成本
③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数量×本月月末存货单位成本

拓展练习
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不含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以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所以该批材料的采购成本=25+2=27(万元)。支付的包装物押金计入其他应收款。
【知识点拓展】

[注意]
①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仅仅是增加存货的单位成本。
②商品流通企业采购商品的进货费用金额较小的,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销售费用。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不计入半成品入账价值。甲公司收回该半成品的入账价值=210+6= 216(万元)。
【知识点拓展】
委托加工物资的账务处理:

[注意]
小规模纳税人支付的增值税,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核算。

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物资的成本包括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费及应负担的运杂费、支付的税费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不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一般纳税人委托其他单位加工材料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的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材料的成本。
【知识点拓展】


如果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缴纳的消费税应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收回以后直接出售的,消费税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知识点拓展】


存货盘盈取得的收入,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冲减管理费用,会计分录如下:
批准处理前:
借:原材料等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批准处理后: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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