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下列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的规定表述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的规定表述正确的是( )。A.
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除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还需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
B.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已经扣除的资产损失,在以后纳税年度全部或者部分收回时,不作税务处理
C.企业就应收账款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无法追偿的,不能确认资产损失
D.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实际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准予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但其追补确认期限一般不得超过5年
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应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无需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选项A不当选。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已经扣除的资产损失,在以后纳税年度全部或者部分收回时,其收回部分应当作为收入计入收回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选项B不当选。企业就应收账款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无法追偿的,以应收款项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确认坏账损失,选项C不当选。
查看答案 - 某汽车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 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22 年度该企业自行计算的会计利润为 20 980 万元,企业已预缴企业所得税 1 360 万元。2023 年 3 月该企业进行 2022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聘请了某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发现如下事项:(1)3 月收到上年度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确认营业收入 1 000 万元,已缴纳增值税,未对其成本费用进行单独核算。企业拟将其确认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2)4 月转让公寓一栋,取得含增值税收入 5 000 万元,企业选择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另按规定缴纳转让环节其他税费 12 万元。该公寓购于 2014 年 12 月,购房发票上注明金额 3 500 万元,已缴纳契税。企业自行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6.43 万元。(3)8 月购进一批汽车零部件尚未领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 400 万元,增值税 52 万元。企业拟选择将其在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4)12 月购入一栋不含增值税售价 4 000 万元的闲置厂房,因该厂房尚未办理权属登记,企业未计算缴纳房产税。(5)12 月发现有一笔发生于 2016 年的实际资产损失 50 万元未在当年扣除,拟向税务机关申报确认损失并于 2022 年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6)12 月向甲公司赊销一批汽车,合同约定不含增值税售价 800 万元,增值税104 万元。企业将该应收账款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月末双方达成重组协议,甲公司以一批汽车配件偿还该欠款,甲公司向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配件价款 750 万元,增值税 97.5 万元,该批配件的实际成本 650 万元。重组当日,该笔应收账款的公允价值为 904 万元。企业 会计处理为: 借:库存商品 8 065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975 000 贷:应收账款 9 040 000(7)全年投入 8 900 万元研发费用进行自主研发,相关明细如下:(8)成本费用中含实际支付的合理工资、薪金 3 550 万元,其中含接受劳务派遣用工,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 550 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 65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 420 万元;为高级技术人员购买商业健康险,支付保险费 100 万元。(其他相关资料:当地契税税率为 3%,各扣除项目均在汇算清缴期取得有效凭证。)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某汽车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 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22 年度该企业自行计算的会计利润为 20 980 万元,企业已预缴企业所得税 1 360 万元。2023 年 3 月该企业进行 2022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聘请了某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发现如下事项:(1)3 月收到上年度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确认营业收入 1 000 万元,已缴纳增值税,未对其成本费用进行单独核算。企业拟将其确认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2)4 月转让公寓一栋,取得含增值税收入 5 000 万元,企业选择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另按规定缴纳转让环节其他税费 12 万元。该公寓购于 2014 年 12 月,购房发票上注明金额 3 500 万元,已缴纳契税。企业自行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6.43 万元。(3)8 月购进一批汽车零部件尚未领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 400 万元,增值税 52 万元。企业拟选择将其在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4)12 月购入一栋不含增值税售价 4 000 万元的闲置厂房,因该厂房尚未办理权属登记,企业未计算缴纳房产税。(5)12 月发现有一笔发生于 2016 年的实际资产损失 50 万元未在当年扣除,拟向税务机关申报确认损失并于 2022 年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6)12 月向甲公司赊销一批汽车,合同约定不含增值税售价 800 万元,增值税104 万元。企业将该应收账款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月末双方达成重组协议,甲公司以一批汽车配件偿还该欠款,甲公司向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配件价款 750 万元,增值税 97.5 万元,该批配件的实际成本 650 万元。重组当日,该笔应收账款的公允价值为 904 万元。企业 会计处理为: 借:库存商品 8 065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975 000 贷:应收账款 9 040 000(7)全年投入 8 900 万元研发费用进行自主研发,相关明细如下:(8)成本费用中含实际支付的合理工资、薪金 3 550 万元,其中含接受劳务派遣用工,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 550 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 65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 420 万元;为高级技术人员购买商业健康险,支付保险费 100 万元。(其他相关资料:当地契税税率为 3%,各扣除项目均在汇算清缴期取得有效凭证。)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判断业务(1)企业将取得的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作为不征税收入是否正 确并说明理由。
计算业务(2)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并计算业务(2)企业在正确缴纳土 地增值税后应调整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判断业务(3)企业购置的汽车零部件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一次性全额 扣除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判断业务(4)企业房产税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判断业务(5)企业申报确认损失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计算业务(6)应调整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并说明债务重组取得的汽车配件应确认的计税基础。
计算业务(7)应调整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判断业务(8)中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能否作为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并说明理由,同时计算业务(8)应调整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计算该企业 2022 年度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
不正确。
理由:企业未对取得的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不能将其取得的新能 源汽车财政补贴作为不征税收入。
,转让旧房应缴纳增值税 =(5 000-3 500)÷(1+5%)×5%=71.43(万元)
取得旧房时已纳契税 =3 500×3%=105(万元)
可扣除的项目金额 =3 500×(1+5%×7)+105+12=4 842(万元)
增值额 =5 000-71.43-4 842=86.57(万元)
增值率 =86.57÷4 842×100%=1.79%
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86.57×30%=25.97(万元)
业务(2)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25.97-6.43=19.54(万元)
,企业处理不正确。
理由:企业于 2022 年 8 月新购进的设备、器具(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 500 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零部件是企业存货,不属于固定资产,因而企业处理不正确。
,企业房产税处理正确。
理由: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 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该厂房尚未办理权属登记,无须缴纳房产税。
,企业申报确认损失处理不正确。
理由: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可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实际资产损失的,准予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其追补确认期限一般不得超过 5年。本题企业的实际资产损失发生于 2016 年,至 2022 年已超过 5年。
,业务(6)企业应确认的债务重组损失 =904-(750+97.5)=56.5(万元),故业务(6)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56.5 万元。
汽车配件应确认的计税基础为 750 万元。
,其他相关费用扣除限额=(2000+1000+3800+1300)÷(1-10%)×10%=900(万元)
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为8900万元。
业务(7)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8900万元。
,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不能作为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
理由: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
可税前列支的工资、薪金 =3 550-550=3 000(万元)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 =3 000×14%=420(万元),实际发生额超过限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650-420=230(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 =3 000×8%=240(万元),实际发生额超过限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420-240=180(万元)
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100 万元。
业务(8)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30+180+100=510(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 =20 980-19.54-56.5-8 900+510=12 513.96(万元)
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额 =12 513.96×15%-1 360=517.09(万元)
查看答案 - 位于市区的某电脑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营电脑技术研发和技术服务。2023 年 3 月经营业务如下:(1)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 A 型电脑 2 000 台,不含增值税价格 0.5 万元 / 台,因数量大,给予买方 20% 的价格折扣,货款已收讫,并按规定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2)采用赊销方式销售 B 型电脑 5 000 台,不含增值税价格 0.5 万元 / 台,签订的书面合同中未约定收款日期,电脑已发出。 (3)将 C 型电脑的境外经销权转让给境外某公司,取得价款 200 万元,该经销权完全在境外使用。 (4)为客户提供技术开发服务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开具的同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上分别注明价款 1 000 万元和 159 万元。(5)购买电脑配件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 1 500 万元、税额 195 万元。该批配件入库后因管理不善毁损 10%、用于职工福利发放 10%。 (6)进口铅蓄电池一批,关税计税价格为96万元,该批电池已报关,取得海关开具的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7)在市区购入占地 2 000 平方米的一处厂房,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不含税价款 1 200 万元、税额 60 万元,已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8)上月购进配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异常凭证,已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60 万元。(其他相关资料:进口铅蓄电池关税税率 10%,铅蓄电池消费税税率 4%,当地契税税率为 3%、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 20 元 / 平方米,上月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无借方余额。)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位于市区的某电脑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营电脑技术研发和技术服务。2023 年 3 月经营业务如下:(1)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 A 型电脑 2 000 台,不含增值税价格 0.5 万元 / 台,因数量大,给予买方 20% 的价格折扣,货款已收讫,并按规定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2)采用赊销方式销售 B 型电脑 5 000 台,不含增值税价格 0.5 万元 / 台,签订的书面合同中未约定收款日期,电脑已发出。 (3)将 C 型电脑的境外经销权转让给境外某公司,取得价款 200 万元,该经销权完全在境外使用。 (4)为客户提供技术开发服务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开具的同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上分别注明价款 1 000 万元和 159 万元。(5)购买电脑配件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 1 500 万元、税额 195 万元。该批配件入库后因管理不善毁损 10%、用于职工福利发放 10%。 (6)进口铅蓄电池一批,关税计税价格为96万元,该批电池已报关,取得海关开具的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7)在市区购入占地 2 000 平方米的一处厂房,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不含税价款 1 200 万元、税额 60 万元,已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8)上月购进配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异常凭证,已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60 万元。(其他相关资料:进口铅蓄电池关税税率 10%,铅蓄电池消费税税率 4%,当地契税税率为 3%、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 20 元 / 平方米,上月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无借方余额。)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计算业务(1)的销项税额。
判断业务(2)是否需要在 2023 年 3 月份缴纳增值税,并说明理由。
判断业务(3)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并说明理由。
判断业务(4)是否免征增值税,并说明理由。
计算业务(5)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计算业务(6)应缴纳的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计算业务(7)应缴纳的契税、2023 年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计算该企业 3 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计算该企业 3 月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的增值税。
计算该企业 3 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业务(1)的销项税额 =2 000×0.5×(1-20%)×13%=104(万元),业务(2)需要缴纳增值税。
理由:采用赊销方式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书面合同未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业务(3)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理由:境内的纳税人向境外单位销售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经销权(非技术无形资产),免征增值税。
,业务(4)免征增值税。
理由:纳税人提供技术开发服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价款在同一张发票上开具的,免征增值税。
,业务(5)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195×(1-20%)=156(万元)
,业务(6)应缴纳的关税 =96×10%=9.6(万元)
应缴纳的进口环节增值税 =(96+9.6)÷(1-4%)×13%=14.3(万元)
应缴纳的进口环节消费税 =(96+9.6)÷(1-4%)×4%=4.4(万元)
,业务(7)应缴纳的契税 =1 200×3%=36(万元)
2023 年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2 000×20×9÷12÷10 000=3(万元)
,3 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156+14.3-60=110.3(万元),3 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104+5 000×0.5×13%-110.3=318.7(万元),3 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318.7×7%=22.31(万元)
3 月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 =318.7×3%=9.56(万元)
3 月应缴纳的地方教育附加 =318.7×2%=6.37(万元)
或者:3 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合计 =318.7×(7%+3%+2%)=38.24(万元)
查看答案 - 中国居民企业甲公司为一家外商投资企业,其母公司乙公司为一家位于境外某国的外国企业。2022 年部分相关业务如下: (1)甲公司派遣中国籍雇员张某到境外乙公司工作,期间的工资由乙公司支付并负担。张某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其 2022 年度在境外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所得折合人民币 100 万元,在境外已缴纳个人所得税折合人民币 20 万元,在境内无收入。 (2)乙公司派遣 1 名外籍基层技术人员到甲公司兼职工作。该技术人员 2022 年 2 月 1 日首次来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2022年度在中国居住天数超过183 天。2—12 月间,每月境内甲公司向其发放工资 6 万元人民币,境外乙公司向其发放工资折合人民币 3.5 万元。每月境内工作天数与境外工作天数的比例为 2:1。(其他相关资料:不考虑张某及该外籍技术人员在境内的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因素;张某在境外缴纳税款取得合规完税凭证;不考虑常设机构因素。)附: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部分)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中国居民企业甲公司为一家外商投资企业,其母公司乙公司为一家位于境外某国的外国企业。2022 年部分相关业务如下: (1)甲公司派遣中国籍雇员张某到境外乙公司工作,期间的工资由乙公司支付并负担。张某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其 2022 年度在境外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所得折合人民币 100 万元,在境外已缴纳个人所得税折合人民币 20 万元,在境内无收入。 (2)乙公司派遣 1 名外籍基层技术人员到甲公司兼职工作。该技术人员 2022 年 2 月 1 日首次来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2022年度在中国居住天数超过183 天。2—12 月间,每月境内甲公司向其发放工资 6 万元人民币,境外乙公司向其发放工资折合人民币 3.5 万元。每月境内工作天数与境外工作天数的比例为 2:1。(其他相关资料:不考虑张某及该外籍技术人员在境内的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因素;张某在境外缴纳税款取得合规完税凭证;不考虑常设机构因素。)附: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部分)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计算张某在我国境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回答张某在境外取得所得应该在我国境内申报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时间和纳税地点
回答甲公司派遣张某到境外工作,应该向税务机关报送的外派人员情况的具体内容。
计算外籍基层技术人员在我国境内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收入额,以及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张某在我国境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 000 000-60 000)×35%-85 920-200 000=43 080(元),张某应在取得境外所得的次年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内向甲公司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个人所得税。
,甲公司应当于次年 2 月 28 日前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外派人员张某的具体情况,包括: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身份证件号码、职务、派往国家和地区、境外工作单位名称和地址、派遣期限、境内外收入及缴税情况等。,外籍基层技术人员2022年度在我国境内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收入额=(60 000+35 000)×[1-35 000÷(60 000+35 000)×1÷(2+1)]×11=916 666.67(元)
外籍基层技术人员2022年度在我国境内应缴纳个人所得税=(916 666.67-60 000)×35%-85 920=213 913.33(元)
查看答案 - 某商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 年 12 月购进一栋新建10 层办公楼,房产原值为 8 500 万元,每层房产原值占比 10%, 当月交付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2022 年 1 月 1 日起办公楼用途安排如下:(1)第 1 ~ 2 层无偿交由全资子公司使用,约定使用期 3 年。 (2)第 3 ~ 4 层出租给某咨询机构,每月含增值税租金 21.8 万元,租期 1 年,前四个月为免租期,1 月 5 日按照约定一次性收取当年含增值税租金 174.4万元。 (3)第 5 层商贸公司用于开办职工食堂,仅供商贸公司员工使用。第 6 ~ 10层商贸公司办公自用。 (其他相关资料:当地计算房产税的计税余值的减除比例是 30%。)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某商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 年 12 月购进一栋新建10 层办公楼,房产原值为 8 500 万元,每层房产原值占比 10%, 当月交付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2022 年 1 月 1 日起办公楼用途安排如下:(1)第 1 ~ 2 层无偿交由全资子公司使用,约定使用期 3 年。 (2)第 3 ~ 4 层出租给某咨询机构,每月含增值税租金 21.8 万元,租期 1 年,前四个月为免租期,1 月 5 日按照约定一次性收取当年含增值税租金 174.4万元。 (3)第 5 层商贸公司用于开办职工食堂,仅供商贸公司员工使用。第 6 ~ 10层商贸公司办公自用。 (其他相关资料:当地计算房产税的计税余值的减除比例是 30%。)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判断业务(1)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如需要,计算其 2022 年度应缴纳的房产税;如不需要请说明理由。
回答业务(2)房产税的纳税人并计算其 2022 年度应缴纳的房产税。
回答业务(3)房产税的纳税人并计算其 2022 年度应缴纳的房产税。
回答商贸公司收取租金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其依据。
判断用于职工食堂的房产,其增值税进项税额能否抵扣,并说明理由。
需要缴纳房产税。
第 1 ~ 2 层 2022 年度应缴纳的房产税 =8 500×10%×2×(1-30%)×1.2%=14.28(万元)
,业务(2)房产税的纳税人为商贸公司。
第 3 ~ 4 层 2022 年度应缴纳的房产税 =8 500×10%×2×(1-30%)×1.2%×4÷12+174.4÷(1+9%)×12%=23.96(万元)
,业务(3)房产税的纳税人为商贸公司。
第 5 ~ 10 层 2022 年度应缴纳的房产税 =8 500×10%×6×(1-30%)×1.2%=42.84(万元)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5 日。
依据: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可以抵扣。
理由:纳税人购进的不动产,兼用于集体福利和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的,其增值税进项税额准予全部抵扣。
查看答案 - 某铁矿开采企业 2023 年 5 月采选原矿 20 000 吨,5 月19 日将 其中的 10 000 吨原矿直接销售,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 700 万元,另支付运杂费 10 万元。5 月 22 日将 500 吨铁原矿赞助给其他企业。5 000 吨经洗选加工成铁选矿后销售,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 500 万元,销售收入中包括运杂费5 万元,取得增值税发票。企业在开采过程中产生大气污染物,但暂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且无污染物监测数据。(其他相关资料:企业所在省规定铁原矿资源税税率为 3%, 铁选矿资源税税率为 2%。一般性粉尘污染当量值为 4 千克,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税额 3.6 元;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规定的方法计算的铁矿采选一般性粉尘的排污系数为 60 千克 / 万吨—铁原矿,不考虑其他污染排放物。)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某铁矿开采企业 2023 年 5 月采选原矿 20 000 吨,5 月19 日将 其中的 10 000 吨原矿直接销售,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 700 万元,另支付运杂费 10 万元。5 月 22 日将 500 吨铁原矿赞助给其他企业。5 000 吨经洗选加工成铁选矿后销售,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 500 万元,销售收入中包括运杂费5 万元,取得增值税发票。企业在开采过程中产生大气污染物,但暂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且无污染物监测数据。(其他相关资料:企业所在省规定铁原矿资源税税率为 3%, 铁选矿资源税税率为 2%。一般性粉尘污染当量值为 4 千克,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税额 3.6 元;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规定的方法计算的铁矿采选一般性粉尘的排污系数为 60 千克 / 万吨—铁原矿,不考虑其他污染排放物。)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计算该企业 5 月份应缴纳的铁原矿资源税。
计算该企业 5 月份应缴纳的铁选矿资源税。
回答该企业自用应税产品资源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计算该企业 5 月份采选铁原矿应缴纳的环境保护税。
回答环境保护税的征管方式。
该企业 5 月份应缴纳铁原矿资源税 =(700+700÷10 000×500)×3%=22.05(万元),该企业 5 月份应缴纳铁选矿资源税 =(500-5)×2%=9.9(万元),纳税人自用应税产品的,资源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应税产品的当日,即5月22日。,该企业 5 月份一般性粉尘的污染当量数 =2×60÷4=30
该企业 5 月份应缴纳环境保护税 =30×3.6=108(元)
,环境保护税采用“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协同、信息共享”的征管方式。查看答案 - 居民个人王某为自由撰稿人,2023 年 7 月出版一部著作,合同约定稿酬 1.5 万元。王某在某市拥有两套住房,为改善家庭住房条件,2023 年对其中一套住房进行了换购。相关房屋买卖具体情况如下:(1)3 月,将拥有的 80 平方米住房 A 以市场价出售,取得不含增值税转让价款 100 万元并支付转让过程中的相关税费共计 1 万元。该房为 2018 年 11月以银行贷款方式购置,不含增值税价款 70 万元。王某购房时缴纳契税0.7 万元,另向装修公司支付装修费用 10 万元。(2)6 月,在该市新开楼盘购置了一套 130 平方米的新房 B, 不含增值税成交价为 180 万元,当月缴纳契税 5.4 万元;购买住房时提取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 10 万元。(其他相关资料:转让原有住房时取得贷款银行开具的贷款利息证明,载明已支付住房贷款利息 5 万元;上述“相关税费”不含增值税;税务机关已对住房A 的装修费用进行审核。)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居民个人王某为自由撰稿人,2023 年 7 月出版一部著作,合同约定稿酬 1.5 万元。王某在某市拥有两套住房,为改善家庭住房条件,2023 年对其中一套住房进行了换购。相关房屋买卖具体情况如下:(1)3 月,将拥有的 80 平方米住房 A 以市场价出售,取得不含增值税转让价款 100 万元并支付转让过程中的相关税费共计 1 万元。该房为 2018 年 11月以银行贷款方式购置,不含增值税价款 70 万元。王某购房时缴纳契税0.7 万元,另向装修公司支付装修费用 10 万元。(2)6 月,在该市新开楼盘购置了一套 130 平方米的新房 B, 不含增值税成交价为 180 万元,当月缴纳契税 5.4 万元;购买住房时提取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 10 万元。(其他相关资料:转让原有住房时取得贷款银行开具的贷款利息证明,载明已支付住房贷款利息 5 万元;上述“相关税费”不含增值税;税务机关已对住房A 的装修费用进行审核。)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计算出版社支付王某稿酬时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计算王某 3 月转让住房 A 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回答王某享受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应同时满足的条件。
计算王某应享受的退税额并回答取得该退税额的理由;回答王某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是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并说明理由。
稿酬所得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1.5×(1-20%)×70%×20%=0.168(万元),住房 A 的原值 =70+0.7=70.7(万元)
合理费用 =70.7×10%+5=12.07(万元)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100-70.7-1-12.07)×20%=3.246(万元)
,纳税人享受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 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
②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王某应享受的退税额为3.246万元。
理由:新购住房金额大于现住房转让金额,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王某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理由: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查看答案 - 税务机关拟对公民作出 3 000 元罚款,向当事人送达的《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中,应告知当事人的内容有( )。税务机关拟对公民作出 3 000 元罚款,向当事人送达的《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中,应告知当事人的内容有( )。A.已查明的违法事实B.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C.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D.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税务机关对公民作出 2 000 元以上(含本数)罚款或者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 1万元以上(含本数)罚款的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证据、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并告知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选项 A、B、C、D 均当选。查看答案
- 下列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一般注销的纳税人,均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且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税务机关可以对其采用“承诺制”容缺办理税务注销的有( )。下列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一般注销的纳税人,均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且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税务机关可以对其采用“承诺制”容缺办理税务注销的有( )。A.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纳税人B.市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创办的企业C.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等级为 A 级的 M 级纳税人D.未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认定的行业领军人才等创办的企业,税务机关可以对其采用“承诺制”容缺办理税务注销。选项 B 不当选。查看答案
- 税务机关根据我国对外签署的国际税收协定,可直接判定下列从境内取得股息所得并申请享受协定待遇的对象具有“受益所有人”身份的有( )。税务机关根据我国对外签署的国际税收协定,可直接判定下列从境内取得股息所得并申请享受协定待遇的对象具有“受益所有人”身份的有( )。A.缔约对方政府B.缔约对方居民个人C.缔约对方居民的指定收款人D.缔约对方居民且在缔约对方上市的公司下列申请人从中国取得的所得为股息时,可不根据规定的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直接判定申请人具有“受益所有人”身份:(1)缔约对方政府(选项 A 当选)。(2)缔约对方居民且在缔约对方上市的公司(选项 D 当选)。(3)缔约对方居民个人(选项 B 当选)。(4)申请人被第(1)~(3)项中的一人或多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100% 股份,且间接持有股份情形下的中间层为中国居民或缔约对方居民。代理人或指定收款人等不属于“受益所有人”,选项 C 不当选。查看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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