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时间因地区而异,但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因此,初级会计继续教育时间一般是从取得证书的次年开始,2025年通过初级会计考试并取得证书的人员,应从2026年起参加继续教育。继续教育的时间段主要集中在每年的3月份至12月份,但具体时间可能因地区财政部门的规定而有所不同。
部分地区规定:
吉林省:2025年继续教育时间为3月1日至12月31日,补学时间为5月1日至5月31日。
山东省:各市继续教育工作原则上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湖北省:2024年度继续教育截止时间延长至2025年3月15日(注意:此时间为2024年度,供参考)。
浙江省:2024年度网络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为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同样为前一年度信息,供参考)。
江苏省徐州市:2025年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从2025年4月1日开始至2026年3月31日结束。
广东省:2025年度公需及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确认开始时间为2025年5月31日,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
由于继续教育时间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及时关注所在地区财政部门或会计管理机构发布的继续教育通知和要求,以获取最准确的时间安排。同时,会计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以维持自己的会计专业资格和职业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