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4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时间8月15日至10月31日

来源:之了课堂
2024-08-07 16:11:59

天津市的用人单位和财务人员请注意,2024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申报缴纳时间确定为2024年8月15日至10月31日。为确保各企业能够按时、准确地完成申报缴纳,之了君整理了官方通知的详细内容,敬请各位仔细阅读。

国家税务总局 天津市税务局 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天津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用人单位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安排的通告​

2024年第2号

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天津市残疾人就业规定》《天津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津财规〔2021〕15号)等规定,现将2024年用人单位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向办理税务登记或扣缴税款登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2023年度保障金的时限为2024年8月15日至10月31日。

二、2023年度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按《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2024年度工资福利待遇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4〕8号)公布的2023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2倍计算。

三、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在申报缴纳保障金前向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本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具体规定按照《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24年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工作的通告》(网址为“http://www.tjdpf.org.cn/system/2024/02/23/030068130.shtml”)执行。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

天津市财政局

2024年8月6日

以上就是天津2024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通知的相关信息!总结而言,按时申报缴纳2024年残保金,不仅是企业履行法定义务的体现,也是对残疾人就业支持的积极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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