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费期限为每年1月1日-12月31日
来源:之了课堂
2024-07-31 15:22:25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发布通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申报缴费期限进行了重要调整。此举旨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促进残疾人就业。下面,就跟随之了君一起去看看通知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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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通告2024年第4号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管质效,经与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研究,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决定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费期限,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自2024年起,将广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费期限调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2024年5月11日
广西此次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申报缴费期限,是积极响应国家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重要举措。企业应密切关注政策变化,确保及时、准确完成申报缴费,共同营造公平、包容的就业环境。我们鼓励社会各界持续关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使用与管理,共同推动残疾人就业事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