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鼓励类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立即查看

来源:之了课堂
2024-07-03 16:04:23

国家为促进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特推出重大税收政策调整。西部鼓励类企业,现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减按15%征收的优惠,此举旨在激发企业活力,加速区域产业升级。详情如何,请立即查看!

西部鼓励类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立即查看

西部鼓励类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

政策内容: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享受时间: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

享受条件:

1.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目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2.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江西省赣州市,可以比照西部地区的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

申报时点:月度、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

办理材料: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主要留存备查资料:1.主营业务属于《目录》中具体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2.符合《目录》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说明及证明材料。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23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2018年第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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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政策不仅是对西部企业的有力支持,更是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重要一环。符合条件的企业应积极把握机遇,合理利用政策红利,共同推动西部地区经济繁荣发展。更多信息,请持续关注之了课堂官网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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