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重组业务中哪些人需要申报重组所得?如何确定纳税申报年度
在企业经营过程中,重组业务是一种常见的战略调整手段,旨在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市场竞争力。然而,企业重组往往会涉及复杂的税务问题,其中如何确定哪些人需要申报重组所得以及如何选择纳税申报年度,是重组业务中不容忽视的环节。本文将详细探讨这两个问题,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对企业重组中的税务挑战。
一、哪些情形属于企业重组?
税务政策文件所称企业重组,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以外发生的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重大改变的交易,包括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等。
二、企业重组业务中哪些人需要申报重组所得?
重组当事各方为重组业务纳税人,需要申报重组所得,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还应当确定主导方。
重组业务以重组日所属的企业所得税纳税年度确定纳税申报年度。
具体可见下表:
重组类型 | 当事方 | 主导方 | 重组日 |
债务重组 | a.债务人 b.债权人 | 债务人 | 债务重组合同(协议) 或法院裁定书生效日 |
股权收购 | a.收购方 b.转让方 c.被收购企业 | 转让方 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股权转让方,由转让被收购企业股权比例最大的一方作为主导方(转让股权比例相同的可协商确定主导方) | 转让合同(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日 |
资产收购 | a.收购方 b.转让方 | 转让方 | 分立合同(协议)生效、当事各方已进行会计处理且完成工商新设登记或变更登记日 |
合并 | a.合并企业 b.被合并企业 c.被合并企业股东 | 被合并企业 涉及同一控制下多家被合并企业的,以净资产最大的一方为主导方。 | 合并合同(协议)生效、当事各方已进行会计处理且完成工商新设登记或变更登记日。 按规定不需要办理工商新设或变更登记的合并,以合并合同(协议)生效且当事各方已进行会计处理的日期为重组日。 |
分立 | a.分立企业 b.被分立企业 c.被分立企业股东 | 被分立企业 | 分立合同(协议)生效、当事各方已进行会计处理且完成工商新设登记或变更登记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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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企业重组业务中的税务问题需要谨慎处理。确定需要申报重组所得的人员范围,以及选择合适的纳税申报年度,是确保企业重组顺利进行的关键。企业需要充分了解相关税务政策,咨询专业税务顾问,以确保重组过程中的税务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