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减免税政策新旧对比!直观感受政策变化
小规模企业一直都是国家近年来重点扶持的对象,对于会计人来说,更是需要对其中的一些政策信息有所了解。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又发布《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今天,之了君就给大家详细罗列一下,小规模减免税政策新旧对比,直观感受政策变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
财税【2022】年15号等文件 | 财税【2023】年1号 | |
执行期限 | ●2022年1月1日至3月31日 ●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全年 |
免征范围 | ● 2022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月销售额15万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 ● 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年销售额500万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 | 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小规模纳税人 |
开具专票税率 | ● 2022年1月1日至3月31日:1% ● 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3% | 3%减按1% |
加计抵减 | ●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39号:2019.04.01-2022.12.31 ●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可加计抵减10%财税[2019]87号 ● 2019.10.01-2022.12.31生活性服务业可加计抵减15% | ● 生产性服务业可加计5%抵减 ● 生活性服务业可加计10%抵减 |
答:开具免税发票。
发票是证明经营业务发生的法定票据,发生经济业务,才允许开具发票,因此发票使用的税率应当是实际经济业务发生期间的税率,而不是开票当天使用的税率。大家要随时关注税率的变动哦!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 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二、
答:
1、这个问题虽然公告中没有明确回答,但是我们可以参考该公告的第五条:
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1号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人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减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这样理解:开具了3%增值税专票代表放弃减免税政策,可作为参考;
2、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已经开具了3%专票一定要追回发票,作废后重新开具(电子专票需进行红冲)再开具1%专票。
答:这个问题可参考12366纳税服务平台《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特点问答(第十二期)》发票能追回的直接作废重新开具1%的普票,发票不能追回的在申报时按照1%税率填报。
答:这个问题可以参考公告前开具3%普通发票的处理方法。
以上就是之了君给大家整理的小规模减免税政策新旧对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了解政策变化。如果说还想要了解学习更多有用的会计知识。建议大家可以选择到之了课堂来报班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知识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