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退税政策来啦!会计人速了解
2022年马上又接近尾声了,今年可谓是国家给与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老板自然是高兴了,可把会计忙坏了,不是在学习优惠政策,就是在去税局的路上,刚刚就又有两项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可以退税啦!会计们赶紧学习起来哦!为公司节约节流,就离升职加薪不远啦!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川办发〔2020〕10号)要求,对因疫情导致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房土两税)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可申请免征疫情期间房土两税。其他部分省份也同样可在满足一定条件下申请免征疫情期间的房土两税,大家要关注当地税务局的公告或向12366进行咨询。
以四川省为例,下面给大家具体说说相关规定:
一、适用对象
在四川省内注册登记的中小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具体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为准。在金三系统中,已经为您进行了划型结果的确定;如无法查询结果或对结果有异议的,请您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二、申请条件
对因疫情导致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土两税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免征疫情期间房土两税:
(一)2019年1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纳税人,2022年度生产经营收入(不含权益类投资收益)较2019年同期减少50%(含)以上的。
(二)2019年1月1日后注册登记的纳税人,2020、2021及2022年度均经营亏损的。
(三)不区分注册登记年度,纳税人2022年度货币资金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如您同时符合多个免税条件的,请自行判定选择其中一个条件申请免税。
三、申请要求
(一)申请时段
按照现行税制规定,房土两税实行“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疫情期间应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连续计算,不得拆分。无论您是否已经在5月征期先行享受免征了1-6月的税款,在提出申请时只能就所属期为2022年1-12月的税款提出免税申请,不能单独提出1-6月或其他时段的免税申请。请您在《四川省疫情期间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免税申请核准表》中的“免税期间”勾选第一个选项,并将年度填写为“2022”。
(二)申请范围
5月征期时已经申报享受免征1-6月房土两税的纳税人,在11月征期时必须提交1-12月的免税申请及有关资料;或者由您自行更正1-6月申报信息并补缴相应税款。否则,将会由此阻断11月的正常申报。
5月征期时未申报享受免征1-6月房土两税的纳税人,如符合上述申请条件之一,可以在11月征期时提交1-12月的免税申请及有关资料。
(三)提交资料
纳税人在提出免税申请时,必须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上述三个申请条件中的一个并在《四川省疫情期间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免税申请核准表》中进行勾选,同时依据具体的申请条件提供不同的资料。
(四)提交方式
纳税人可自主选择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免税申请资料。
(五)提交期限
请您按规定在11月1-10日提交免税申请及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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