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违约金要不要开具发票?政策依据是什么
在实际生活中,收取违约金是否需要开具发票呢?这是很多财务人员都没有搞懂的问题,开不开发票这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主要看是谁收了违约金,有没有提供销售货物或者应税服务这些经营事项,今天之了君就针对收取违约金问题,为大家分析到底要不要开具发票?
问:熊大公司卖电脑给熊二公司,已经签订了合同,结果市场价格大幅度上涨,熊大公司觉得卖给光头强公司能赚的更多,就打算与熊二公司解除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熊大公司需要支付一定的违约金,熊二公司收到这笔违约金需不需要开具发票呢?
答:不需要。熊二公司只需要给熊大公司开具收据就可以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第19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显然这个事列中,收取违约金的行为不属于以上增值税的纳税范围,所以不需要并入到营业收入当中计算缴纳增值税,那么在会计处理中违约金应当计入到营业外收入当中并入到企业所得税的计税范围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熊大公司把20台电脑卖给萝卜头公司,价税合计金额是80000元,合同约定萝卜头公司在2022年7月31日前支付货款,逾期支付货款需要按日加收1%的违约金,萝卜头公司在2022年8月5日支付了货款80000元,违约金80000*1%*5=4000元,这种情况下的违约金就需要开具发票,熊大公司应该按照销售货物开具84000元的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
计算增值税的销售额应该包括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位费用,这种情况违约金就属于计入到销售收入当中计算缴纳增值税。
综上所述,第一种情况双方的交易取消了,无论是谁收取违约金都不需要开发票缴纳增值税,因为销售并未实现,但是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第二种情况交易实现,销售方收取违约金,需要按照收取价外费用处理并入销售额,按照销售货物或服务开具发票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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