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购商品用于业务招待会计分录如何写?税法是怎样规定的
作为一个财务从业者,经常会碰到业务招待、市场推广相关的账务,那么你搞清楚外购、自产或委托加工产品用于业务招待、市场推广有关会计分录及税收的影响了吗?今天,之了君就用实例,带大家来了解一下外购商品用于业务招待会计处理如何做?税法是怎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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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16〕36号详见附件1第四章第二十七条规定: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 总结:
1、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2、外购的货物用于简、免、集、个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如果已抵扣的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其中“个”就含用于业务招待费。
**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6月外购酒水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格为100元,税为13元,价税合计113元。
▶ 1、购进收到普票其账务处理
(货物购进时确定是用于业务招待,让供应商直接开的是普票)
借: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 113
贷:库存商品 113
▶ 2、购进收到专票其账务处理
(货物购进即用于销售,又用于业务招待)
(1)购进时
借:库存商品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
贷:应付账款 113
(2)领用用于业务招待时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 113
贷:库存商品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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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以上的例子,不知道屏幕前的你对于外购商品用于业务招待的会计处理,是否已经了解清楚了?当然除了外购,还有自产或委托加工的酒水用于业务招待,这又是如何规定呢?换衣你点击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