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配套费契税应该什么时候缴纳

来源:之了课堂
2021-12-17 16:49:04

最近有很多在房地产行业的小伙伴来询问之了君,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配套费契税应该什么时候纳税的问题,对此,之了君查阅整理相关的政策来回答小伙伴的相关疑问,下面就跟随之了君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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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配套费契税应该什么时候缴纳

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配套费契税应该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纳税契税。以下是相关的政策内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规定,第九条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第十条 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 第十六条 本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7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二、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规定,第二条 关于若干计税依据的具体情形……(五)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计税依据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征收补偿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实物配建房屋等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因此,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

以上就是之了君搜寻的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配套费契税应该什么时候缴纳的疑问答案,希望能够帮助小伙伴们解决自己的疑问,如果小伙伴们还有其他关于会计上的疑问,欢迎随时登陆之了课堂查询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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