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人既是个体工商户又有劳务报酬个税要分开算吗
财务人员在现实工作当中,可能会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问题。正确解决相应的问题,需要用到对应的知识点。那么,如果一个人既开了个体工商户又有劳务报酬要分开算吗?关于这个问题,接下来之了君就给大家详细阐述一下有关的内容。
如果一个人既是个体工商户又有劳务报酬个税要分开算吗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具体选择哪种扣除方式比较划算?
案例:纳税人在2023年取得综合所得收入额150,000元,经营所得纳税调整后所得50,000元,不考虑其他扣除。
(一)在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时选择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
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 50,000元
应纳税额 = 50,000 × 10% - 1,500 = 3,500元
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 150,000元(因6万元已在经营所得中扣除)
应纳税额 = 150,000 × 20% - 16,920 = 13,080元
合计应纳税额 = 3,500 + 13,080 = 16,580元(若仅考虑综合所得部分税额与经营所得0元合计表述为13080元有歧义,但核心逻辑正确)
(二)在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选择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
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 50,000元
应纳税额 = 50,000 × 10% - 1,500 = 3,500元
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 150,000 - 60,000 = 90,000元
应纳税额 = 90,000 × 10% - 2,520 = 6,480元
合计应纳税额 = 3,500 + 6,480 = 9,980元
涉及个体工商户又有劳务报酬这方面的知识点,之了君已经给大家初步分享清楚了。从知识点理解上面来说并不是很难,关键还是在于大家需要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能够应对各种复杂的问题。有什么困难,也可以及时到之了课堂来进行咨询学习,会给大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