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一年内用不完,可以跨年休息吗?还是只能折算成工资
年假作为劳动者享有的法定福利,其使用和处理方式备受关注。对于年假在一年内用不完的情况,究竟是可以跨年休息还是只能折算成工资,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不同情形来确定。接下来,之了君来和大家说一说。
年假一年内用不完,可以跨年休息吗?还是只能折算成工资?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也就是说,在特定情况下,年假可以跨年休息,但这需要单位和职工之间的协商一致。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一般情况下,年休假原则上应在一个年度内安排,即在当年12月31日前休完。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允许跨年安排。例如,当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这主要是考虑到某些行业或企业的业务具有明显的季节性或周期性,可能在当年无法合理安排员工全部休完年假。但这种跨年安排并非无限制,单位需要有充分的理由且需提前与员工进行沟通协商,确保员工知晓并同意这一安排。
如果单位既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而对于员工因自身原因在本年度内未能休完年假且单位也未安排跨年休假的情况,未休年假应当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这里的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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