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估材料入库怎么做会计分录?金额怎么界定?要含税吗
在企业的日常财务处理中,暂估材料入库是一个较为常见的业务环节。它主要出现在材料已验收入库,但发票尚未收到的情况下,为了如实反映企业的资产和负债状况,需要进行暂估处理。但暂估材料入库怎么做会计分录?金额怎么界定?要含税吗?关于这些,之了君带大家一起去详细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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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估材料入库怎么做会计分录?金额怎么界定?要含税吗?
暂估材料入库的会计处理需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和税务规定来进行。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当遵循相关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确保暂估材料入库的会计处理既合法又准确。
暂估材料入库的会计分录
对于暂估材料入库,会计分录通常如下:
暂估入库时: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下月初红字冲销原会计分录(如果发票尚未收到):
借:原材料(金额红字)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金额红字)
收到发票账单时:
借:原材料
贷:银行存款等
金额的界定
暂估材料入库的金额应当根据合同或协议价格等暂估入账。如果企业预计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税率为13%,则原材料现在已验收入库,但尚未收到发票的情况下,会计分录中的金额应当按照不含税价格暂估。
是否要含税
关于是否包含税额,这取决于企业的纳税人身份和合同的具体条款:
● 一般纳税人:如果企业是一般纳税人,且预计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暂估入账的金额不包含增进项税额。
● 小规模纳税人:由于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故其购进货物相关的进项税额应当计入货物的成本价。因此,小规模纳税人暂估入账的金额中应当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
案例: 企业采购一批原材料,合同约定价格为10,000元(含税价,增值税税率为13%),材料已入库但发票未到。暂估入库时,若按照含税价暂估,会计分录为:借记“原材料”10,000元,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10,000元。 当收到发票时,如果发票上注明的材料价款为8,849.56元(不含税),增值税税额为1,150.44元,总价10,000元。首先,要红字冲销之前的暂估分录:借记“原材料”-10,000元,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10,000元。然后,按照发票金额进行正确的账务处理:借记“原材料”8,849.56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150.44元,贷记“应付账款-某供应商”10,000元。 若暂估时按照不含税价8,849.56元暂估入库,会计分录为:借记“原材料”8,849.56元,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8,849.56元。收到发票时,红字冲销暂估分录后,按照发票金额做账务处理的会计分录与上述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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