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他人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由谁缴纳
来源:之了课堂
2024-11-26 15:01:28
在现代社会,土地资源的利用日益多样化,承租他人土地进行经营或建设活动已成为常态。然而,在享受土地使用带来的便利和效益的同时,纳税问题也不容忽视。那么,承租他人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由谁缴纳?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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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他人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由谁缴纳?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3号)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二、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8)国税地字第15号)第四条规定:“关于纳税人的确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三、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承租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9号)规定:“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承租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由直接从集体经济组织承租土地的单位和个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在承租他人土地时,明确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缴纳责任,对于保障双方权益、维护税收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更多会计实操相关知识点,欢迎到之了课堂了解。以上就是关于“承租他人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由谁缴纳?”的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