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设备转租怎么交增值税?按什么税率交税
在一些制造业公司,可能会出现部分设备因为某些原因长时间闲置的情况。而公司为了节约成本,也会把这些闲置设备进行转租,以此来保证利益最大化。那么,闲置设备转租怎么交增值税?按什么税率交税?
一、闲置设备转租怎么交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
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根据现行税收政策,设备租赁属于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
二、出租不动产怎么缴纳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转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租入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租入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9%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公司转租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9%)×3%
公司转租不动产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应按照5%的征收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3%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小规模纳税人转租不动产,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出租
除了闲置设备转租要交税之外,在日常企业发展的过程中,还有其他的交税情况也需要大家及时了解。如果说大家还想要学习了解更多关于这方面的内容,建议大家可以及时到之了课堂来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