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进项和销项需要对应吗?具体怎么填写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纳税人。通常我们所在的企业单位都可以算是,因此在这些单位企业上班的会计人肯定要对相应的税法信息进行深入了解,这样工作开展才会更加顺利。那么,一般纳税人进项和销项需要对应吗?具体怎么填写?对此还不了解的,请一起看看有关的信息。
一般纳税人进项和销项需要对应吗?具体怎么填写
一般纳税人进项和销项需要对应。
对于财贸行业的一般纳税人公司来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和销项的详细信息需保持一致性。也就是说,所开具的销项发票须具备相对应的进项发票且商品/服务名称必须完全相同,这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规定并一再强调的原则。
具体填写参考如下:
1、纳税人当期认证相符(或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勾选确认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进项税额填写在“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栏次中。
2、当期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经稽核比对相符后,根据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注明的相符税额合计,填写到附表二第5栏“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栏次中。
3、当期取得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计算的进项税额,填写到附表二第6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栏次中。实行农产品核定扣除的企业,计算出的当期农产品核定扣除进项税额也填写在此栏中。
4、当期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代扣代缴的税额填写到附表二第7栏“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栏次中。
5、附表一中的“货物劳务的销项税额”与“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销项税额”合计填写在主表第11栏“销项税额”栏次。附表二中第12栏“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填写在主表第12栏“进项税额”中。根据主表中注明的公式计算的“应抵扣税额合计”、“实际抵扣税额”、“应纳税额”、“期末留抵税额”、“应纳税额合计”分别填写在相应的栏次。
一般纳税人进项和销项需要对应吗?具体怎么填写?大家应该有所认识了。之了君建议现在刚进入企业单位的新手会计,对自己未来的发展可以规划一下,可以选择考一些含金量高一些的会计证书加持自己,也可以选择培养自己的实操能力。不管是哪一点,大家都可以通过之了课堂官网进行学习和提升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