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陪产假天数怎么计算?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可以同时领吗
随着三孩政策的放开,不少地方也在调整婚假天数。比如南京就规定,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十五天。但关于婚假,很多小伙伴也想知道:婚假工资怎么算?再婚享受婚假条件一样吗?关于这些,之了君带大家一起去详细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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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假、陪产假天数怎么计算?
根据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性的生育产假是法定的,只要有生育的事实,就应当享受国家法定的98天产假。至于产假天数是按自然日计算、还是工作日计算,法律并未作出明确规定。从立法本意来讲,产假是基于女职工生育后身体恢复需要而设定的假期,而女职工身体恢复需要的时间长度应当是一致的,以自然日计算为宜,不考虑其中的工作日或者法定节假日。但有些地区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具体以各地区实际文件为主。
二、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可以同时领吗?
生育津贴方面,国家医保局曾明确表示,社会保险法遵循权利和义务对等,只要履行了生育保险的缴费责任,国家层面在待遇享受方面是没有门槛的。
●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为员工承担生育津贴的主体是社保机构。
● 产假工资:员工休产假期间,企业为其发放工资。为员工支付工资的主体是用人单位。
其中生育津贴≥产假工资,企业不用再为员工重复支付工资了;生育津贴<产假工资,采用就高原则,用人单位需要补差额发给个人。
● 生育津贴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
举个例子:
一名女职工所在单位上一年月缴费平均工资是5100元,她生育前后共128天产假。那么她享受的生育津贴的标准就是:5100÷30×128=21760(元)
● 产假工资领取前提
如果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已经享受了生育津贴、医疗补贴等待遇,若生育津贴高于员工平均工资,则企业不用再向其支付产假工资;若低于平均工资,则公司需要补足差额。而对于超过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未达到生育津贴领取标准、或者企业未给员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员工是可以要求企业支付产假工资的。
● 重要提示: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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