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汇算办理方式有哪些?个人所得税汇算办理渠道多吗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结束后,根据全年的综合所得收入,计算全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再减去已经预缴的税款,得出应补或应退的税款,并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和结算的过程。那么,大家知道个人所得税汇算办理方式有哪些吗?知道个人所得税汇算办理渠道多吗?关于这些,之了君就带大家一起去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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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汇算办理方式有哪些?个人所得税汇算办理渠道多吗?
● 个人所得税汇算办理时间: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
● 个人所得税汇算办理方式:
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下列办理方式:
(一)自行办理。
(二)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代为办理。
纳税人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完成汇算申报和退(补)税。
由单位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提前与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补充提供2023年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纳税人未与单位确认请其代为办理的,单位不得代办。
(三)委托受托人(含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纳税人需与受托人签订授权书。
单位或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发现汇算申报信息存在错误的,可以要求单位或受托人更正申报,也可自行更正申报。
● 个人所得税汇算办理渠道:
为便利纳税人,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网络办税渠道。纳税人可优先通过个税APP及网站办理汇算,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选择邮寄申报的,纳税人需将申报表寄送至按本公告第九条确定的主管税务机关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公告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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