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估入账12月底还没要到发票怎么处理
在财务处理过程中,暂估入账是一种常见的处理方式,用于在某些情况下对尚未收到的发票进行预估入账操作。然而,当年底即将结束时,仍然存在一些发票未能及时到手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我们需要考虑如何处理这些暂未收到发票的情况。本文将就12月底还没要到发票的处理方式做出一些解答,以帮助财务人员正确应对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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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估入账12月底还没要到发票怎么处理?
如果发票能在次年汇算清缴前能回来,可以直接把发票贴到今年做的分录里面,也可以发票到的时候再红冲暂估按发票重新入账,这样就可以在今年税前扣除。收到发票后,直接做红冲暂估和按发票重新入账的分录即可;
如果发票在次年汇算清缴后才拿到,那么就需要在汇算前改下今年的凭证,不要做结转成本的分录,明年发票到了做到明年才能税前扣除。
因此,建议还是尽量沟通在汇算前取得发票是最好的。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 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六条 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企业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
以上就是之了君给大家分享的“暂估入账12月底还没要到发票怎么处理”的信息,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在财务处理中,发票的到手和确认是非常重要的环节,但有时在年底时仍会出现一些发票未能及时到手的情况。针对这种情况,我们需要采取正确的处理方式,以保证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