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怎么算?三个实例教你轻松学会
近日,网上曝光了许多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案例,有企业被处罚的,也有涉税人员被处罚,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表示:必须严厉打击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的行为,当今社会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应该珍惜自己的羽毛,作为财务人员,如果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计算错误,可能会给企业和自己带来风险,下面就对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计算方法进行讲解,一起来看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第八项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
(一)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
(二)允许退还的存量留抵税额=存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
(三)进项购成比例是指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四类增值税抵扣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四类增值税抵扣凭证是指以下四类:
【注意】在计算进项购成比例时,纳税人在上述计算期间内发生的进项税额转出部分无需扣减。
举例【1】:甲微型企业2019年3月31日的期末留抵税额为100万元,2022年4月申请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时,如果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120万元,甲公司的存量留抵税额为100万元,如果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80万元,甲公司的存量留抵税额为80万元。(与2019年3月31日留抵税额相比,取小数值)
举例【2】:乙公司2019年3月31日的期末留抵税额为100万元,2022年4月31日的期末留抵税额为120元,在5月纳税申报期申请增量留抵退税时,乙公司的增量留抵税额为20万元(120-100)。
举例【3】:丙制造业纳税人2019年4月至2022年3月取得的进项税额中,增值税专用发票500万元,道路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100万元,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200万元,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进项税额200万元。2021年12月,该纳税人因发生非正常损失,此前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有50万元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转出。该纳税人2022年4月按照14号公告的规定申请留抵退税时,进项构成比例的计算公式为:
进项构成比例=(500+100+200)÷(500+100+200+200)×100%=80%。
进项转出的50万元,在上述计算公式的分子、分母中均无需扣减。
以上就是之了君针对“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计算问题,举了三个实例,不知道有没有成功帮助大家更深入地理解了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计算?如果你还是有疑问,欢迎加入之了课堂学习,名师帮助大家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