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电子专票抵扣勾选及红字电子专票开具如何操作
相信许多小伙伴对于增值税电子专票抵扣勾选及红字电子专票开具如何操作还是懵懵懂懂。为了帮助大家尽快掌握这方面的操作,之了君特别整理了增值税电子专票抵扣勾选及红字电子专票开具的方法供各位小伙伴们来学习。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一、增值税电子专票抵扣勾选方法
1.插入税控盘、Ukey登录四川省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网站
2.登录四川省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勾选认证
登录成功后点击【抵扣勾选】,选择发票抵扣勾选功能。根据需要输入或选择相关查询条件,然后点击“查询”按钮,则在勾选操作区显示符合查询条件的发票。
选择勾选的发票后,系统会将有效税额转变为可编辑状态(如下图),系统默认的有效税额为发票税额,用户可修改并输入实际发生的有效税额,输入的有效税额大于零但小于或等于发票税额。
需要勾选的发票全部勾选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弹出勾选认证信息对话框如下:
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按钮即可将本次勾选的操作进行保存处理,提交成功将出现如下图所示。
二、开具红字电子专票方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纳税人开具增值税电子专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可以开具红字电子专票,且无需追回已经开具的蓝字电子专票。开具步骤:
1.购买方或销售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红字信息表填开》,发票管理---红字信息表---红字信息表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信息表填开
(1)购买方开具:购买方已经抵扣申报情况下由购买方在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这种情况下,《信息表》中不需要填写相对应的蓝字电子专票信息,直接点击“下一步”。购买方未抵扣,需要填写蓝字电子专票信息,选择发票填开日期,点击“下一步”,确认无误后点击“上传”。
(2)销售方开具:购买方未将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由销售方在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在这种情况下,《信息表》中需要填写相应的蓝字电子专票信息。确认无误,点击“上传”。红字发票信息表比对信息无误,系统将提示“审核通过”,点击“确认”即可进行负数发票开具。
(3)使用对应红字发票信息表开具负数发票。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信息表查询”中查询出待开具的负数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信息,在对应的红字发票信息表后点击“进入开具”,进行增值税电子专用负数发票开具。
注意:受票方如丢失或毁损已开具的电子专票,可以根据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等信息,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通过后,下载电子专票。也可以想开票方重新索取原电子专票。
看了以上的信息相信大家对于增值税电子专票抵扣勾选及红字电子专票开具如何操作已经基本掌握了。小伙伴们如果还想了解更多会计实务方面的信息,欢迎常来之了课堂进行查阅,这里有丰富的会计实务资料供大家参考学习。当然,大家有任何疑问还可以随时来咨询在线客服老师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