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认定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界定标准是什么
正确去了解和学习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相关知识点信息,对于众多财务人员来说还是很有必要的。那么,大家是否清楚,怎么认定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界定标准是什么?接下来,之了君就给大家详细透露一下。
怎么认定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界定标准是什么
大家可以通过下面两个方面去理解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的界定标准:
(一)定量标准 —— 经营规模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 号),自 2018 年 5 月 1 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 500 万元及以下。具体来说:
1.从事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或以其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 500 万元,应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 500 万元及以下,为小规模纳税人。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同样以年应税销售额 500 万元为界限,超过 500 万元认定为一般纳税人,500 万元及以下则为小规模纳税人。
3.提供应税服务的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同样为 500 万元(不含税销售额)。这里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 12 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提供交通运输、现代服务等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含免税、减税销售额。
当纳税人同时兼有增值税应税货物、劳务,以及应税服务销售额时,以合计销售额判断是否超过 500 万元标准。例如:
某企业,批发零售年销售额 400 万元,应税服务销售额 150 万元,合计销售额 550 万元,超过 500 万元标准,应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若批发零售年销售额 300 万元,应税服务销售额 180 万元,合计 480 万元,未超过 500 万元,为小规模纳税人。
(二)定性标准 —— 纳税人性质和会计核算程度
1.特殊纳税人规定: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自然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这是基于自然人纳税特点及征管实际所做的规定,自然人通常难以按照一般纳税人要求进行财务核算和纳税申报。
非企业性单位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自行选择是否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如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经营活动具有特殊性;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业务发生频率低,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可简化税务处理。但选择时需注意,一旦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不得转为一般纳税人。且在税务申报等操作上,需遵循小规模纳税人相关规定,如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部分特定优惠政策(如部分税种的减免) 。
2.新办及未达标纳税人认定: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43 号),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若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进行核算,能够准确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会计核算健全是关键判定因素,这要求企业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和专业财务人员,能够准确核算增值税相关业务,为准确纳税申报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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