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什么意思?一般保证责任如何承担

来源:之了课堂
2025-03-27 16:03:30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那么,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什么意思?一般保证责任如何承担?接下来,之了君就针对这些问题给大家详细说明一下其中的关键信息。

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什么意思?一般保证责任如何承担

一、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什么意思?

免除保证责任是指对已经有效存在的保证责任基于法律的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加以除去、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

无效的保证合同不应成为保证责任免除的事由,无效的保证合同自始无效,不可能产生保证责任,因而也就不存在免除的问题。另外,在《担保法》及《担保法司法解释》中,“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的表述应理解为:保证人本应承担保证责任。但由于出现了法定事由或当事人约定事由而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因而,据以发生“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的事由也应属于保证责任的免除事由。

二、一般保证责任如何承担?

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担保类型为一般担保或者未约定担保类型的,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担保法》第17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综上所述,了解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的含义以及一般保证责任的承担情况对于处理担保业务至关重要。希望上述内容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些概念。在实际操作中,请大家灵活运用这些知识,并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咨询,欢迎随时到之了课堂寻求帮助。

实操问答
  • 激活课程
  • 领取礼包
  • 咨询老师
  • 在线客服
  • 购物车
  • App
  • 公众号
  • 投诉建议
  •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