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具体有哪些?垄断的六个特征是啥
来源:之了课堂
2025-01-09 15:46:01
反垄断法,就是反对垄断和保护竞争的法律制度。其中涉及的内容信息还是比较多的,那么,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具体有哪些?垄断的六个特征是啥?今天,之了君就给大家分享一下这方面的内容。
一、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具体有哪些?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3 条的规定,垄断行为一般指三种经济垄断,具体包括:
(一)垄断协议;
(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八条有关行政垄断的规定与经济垄断并列。
二、垄断的六个特征是啥?
垄断的六个特征包括:
排斥和限制正常竞争活动:垄断通过合谋性协议或协同行为,限制竞争者进入市场,削弱市场竞争的活力和效率。
有组织的联合力量:垄断者通过达成协议或合并,形成联合力量,限制局外企业的经济活动,实现经济统治。
操纵市场和独占:垄断者通过操纵市场和独占地位,谋取超额利益,削弱市场对社会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
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垄断行为具有违法性,排除或限制竞争,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多种表现形式:垄断可以通过短期价格协定等组织形式表现。
法律意义上的垄断:法律意义上的垄断是指经营者或其利益的代表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或限制竞争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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