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年度确认提醒来了!建议及时完成

来源:之了课堂
2024-12-05 16:19:51

对于大多数纳税人来说,每年比较重要的涉税工作就是年度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尤其是想要减轻税务负担的人,要知道自己是否符合专项扣除标准。那么,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年度确认是什么时候?对此有兴趣的话,跟着之了君一起看看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年度确认提醒的内容吧。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年度确认提醒来了!建议及时完成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年度确认提醒来了!建议及时完成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年度确认是从2024年12月1日开始,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确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规定: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主要包括七项,分别是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七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具体如下:

1、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每个婴幼儿每月扣除标准为2000元,父母(监护人)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或者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2、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扣除标准为2000元,父母(监护人)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或者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子女在境内或境外接受学历(学位)教育均可享受,但需为全日制学历教育‌。

‌3、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扣除标准为400元,最长不超过48个月;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每年扣除标准为3600元。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同一教育事项不得重复扣除‌。

‌4、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每年在不超过80000元标准限额内据实扣除。本人医药费用可以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的医药费用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5、住房贷款利息‌: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每月扣除标准为1000元,纳税人未婚的由本人扣除,已婚的夫妻双方可选一方扣除‌。

‌6、住房租金‌: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城市的租金每月扣除标准为15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大于100万的城市每月扣除标准为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小于等于100万的城市每月扣除标准为800元‌。

‌7、赡养老人‌:独生子女每月扣除标准为3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

看了以上的内容,相信大家都应该比较清楚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年度确认的相关信息了。纳税人只有及时确认相关的信息,才能够享受到个税抵扣优惠政策。在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都可以到之了课堂官网进一步了解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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