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估成本一直没取得发票怎么办?最晚何时取得发票
在企业财务处理中,暂估成本是常见的操作,但当暂估成本后一直未能取得发票时,会给企业带来诸多困扰和潜在风险。那么,面对这种情况企业该如何应对?最晚又应在何时取得发票呢?让我们深入正文寻找答案。
一、暂估成本一直没取得发票怎么办?
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
二、暂估成本最晚何时取得发票?
企业应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五十四条
三、暂估成本无法取得发票咋办?
企业在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过程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中.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可凭以下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一)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
(二)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
(三)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
(四)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
(五)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
(六)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他资料。
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为必备资料。
对于暂估成本未取得发票的问题,企业需高度重视并积极处理。要遵循相关法规,合理规划发票获取时间。同时,加强内部管理与监督,确保财务处理的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