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电票每月自动恢复总额度吗?数电票赋额调整常见问题解答
在当今数字化的财税领域,数电票的应用日益广泛,其相关操作和规定备受关注。其中,数电票总额度以及赋额调整问题对于企业和相关从业者至关重要。那么,数电票每月是否会自动恢复总额度呢?关于数电票赋额调整又存在哪些常见问题呢?让我们深入探讨以寻找答案。
数电票赋额调整常见问题解答
(一)数电票无需抄税清卡,每月1日自动恢复开具金额总额度吗?
发票额度恢复不是每月1日,而是每月(季)纳税申报之后。
试点纳税人在增值税申报期内,按规定完成增值税申报前,可以按照上月剩余可用额度且不超过当月开具金额总额度的范围内开具发票。
试点纳税人按规定完成增值税申报后,可以按照当月剩余可用额度开具发票。
(1)按月进行增值税申报的试点纳税人在月初到完成上个属期(即上个月)申报前开具金额总额度的可使用额度上限为上月剩余可用额度,且不超过当月开具金额总额度;完成上个属期(即上个月)申报且比对相符后可使用额度上限为当月剩余可用额度。
(2)按季进行增值税申报的试点纳税人在每季季初到完成上个属期(即上个季度)申报前开具金额总额度的可使用额度上限为上月剩余可用额度,且不超过当月开具金额总额度;完成上个属期(即上个季度)申报且比对相符后可使用额度上限为当月剩余可用额度。
(二)企业人工申请调整发票额度,上传附件资料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企业发起人工申请调整发票额度时,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以下任一材料作为附件资料:购销合同、固定资产情况表、其他材料。
注意:企业若选择上传购销合同作为附件资料,则需要合同双方的密切配合。
合同对象为“自然人”:上传购销合同;
合同对象为“单位(企业)”:填写合同的详细信息,并上传附件。
发起申请后,合同对象为“单位(企业)”的,需及时联系购买方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额度调整申请】-【购销合同确认】,选择“已收到的”,点击【查询】,即可对购销合同进行合同真实性确认。
(三)企业若是辅导期纳税人或者D级纳税人,申请调增发票额度有什么特别要求?
纳入试点的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或D级一般纳税人在当月第一次申请发票额度人工调整时,应当比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40号)第九条的规定,将自本月上次预缴增值税起(本月未预缴过的自本月首日起)已开具的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数电票和已领购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纸质专票和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销售额的3%预缴增值税。
(四)企业为数电票试点纳税人且不存在涉税违法行为或涉税风险,发票额度被调减为0怎么办?
企业遇到此类问题若有新增开票需求,可以通过人工申请调整发票额度。
操作流程: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额度调整申请】-【新增申请】,填写【申请额度调整信息】,选择上传【附件资料】,即购销合同、固定资产情况表或其他材料,点击【申请】,即可启动人工调整流程。
(五)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红字数电票对开具金额总额度有什么影响?
开具蓝字数电票当月开具红字数电票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同步增加其当月剩余可用开票额度;若跨月开具红字数电票或开具红字数电票无法对应数电票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不增加其当月剩余可用开票额度。对于销售折让的情形,也不会增加其可用发票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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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对于数电票赋额调整的常见问题,我们已经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解答。准确理解和把握这些要点,有助于企业和从业者更好地运用数电票,确保财税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