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遗赠权是什么意思?受遗赠权和继承权的区别是什么
在法律的范畴中,涉及到个人财产的分配和传承时,“受遗赠权”是一个重要的概念。那么,受遗赠权是什么意思?受遗赠权和继承权的区别是什么?感兴趣的小伙伴,接下来之了君给大家详细解读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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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遗赠权是什么意思?
受遗赠权是指国家、集体组织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享有的接受死者生前在遗嘱中所遗赠的财产的权利。 这种权利是基于被继承人死亡这一法律事实的出现而当然取得的,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前,这种权利只是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所设定的权利,尚不具有法律的执行效力,受遗赠人无权提出取得遗赠财产的请求,是一种期待中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二、受遗赠权和继承权的区别是什么?
受遗赠权和继承权的区别参考如下:
1、权利主体范围不同。
遗嘱继承中接受遗嘱继承权的主体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内的人。接受遗赠权的主体只能是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关于接受、 放奔权利的规定不同。
3、应否承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不同。
4、取得遗产的方式不同。遗嘱继承人有权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受遗赠人无权直接参与遗产分配,而只能从遗嘱执行人或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处取得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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